- 1、本文档共7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四章 进出口商品编码
第四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 第一节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H.S。主要指参照国际上主要国家的税则、统计、运输等分类目录而制定的一个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 编码规则口诀 编码规则口诀 协调制度的基本结构 注限四法口诀 协调制度的分类原则 协调制度的分类原则 注意: 协调制度中的商品名称,不仅具有一般的商品品名的定义,而且还包括了该商品的规格、成分、外形、形态、加工方式、加工程度、功能、功率、用途及包装方式等特定的内容。 例:普通改良种用马,税则号:0101.1010 例:供马戏团表演用的普通马,税则号:9508.1000 第二节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规则一口诀释义与解析 原文: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则按以下规则确定。 (一)口诀释义 1、各级标题是路标,并非归类的法定依据; (二)要点分析 1、不可因某货品与某类、章及分章的标题相符,就确定归入该类、章及分章。如:冻猪胃。 (三)内涵概括 例1:干辣椒 规则二(一)原文:税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 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规则二(一)原文: 规则二(一)口诀释义与解析 规则二(一)原文:税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 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规则二(一)口诀释义 1、品目所列货品,不仅包括完整的、制成的,还应包括不完整的、未制成的。 2、品目所列货品,不仅包括已装的、成型的,还应包括未装的、拆散的。 3、它们作为完整品、制成品入目的条件是:必须具有完整品的特征。 规则二(二)原文: 税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货品。税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即混入的东西使原来商品的特征和性质发生改变则适用规则三) 规则二(二)口诀释义与解析 税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货品。税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即混入的东西使原来商品的特征和性质发生改变则适用规则三) 规则二(二)口诀释义 1、品目所列材物,可以是单独的材物,也可以是加入了其它材物的材物。 2、品目所列货品,可以是由某材物单独构成的,也可以是由多种材物构成的。 规则二(二)概括口诀 规则二(二)要点分析 1、品目所列货品范围的扩大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保持“基本特征”。 规则二(二)要点分析 3、在按规则一无法归类时,才能运用规则二。 规则二(一)原则:特征具备 例1:做手套用已剪成型的针织棉布 规则二(二)原则:特征未变 例1:镶有宝石的剑鞘 规则三原文 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 规则三(一)原文与口诀 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的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规则三(一)口诀释义 1、具体列名优先于一般列名。 规则三(一)当中列名比较的三种情况 1、同一种商品名称的比较,如活动铅笔(9608.4000)比铅笔(9609.1010)更具体。 规则三(二)原文与口诀 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可适用本条款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规则三(二)口诀释义 1、对于(1)混合、(2)组合、(3)零套货品,当规则三(一)不能解决时,用规则三(二)解决。 零套物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由至少两种可归入不同品目的不同物品构成 (2)为了某项需求或某项专门活动而将几件产品或物品包装在一起。 (3)其包装形式适于直接销售而无需重新包装。 未同时满足三条,就不能看成是零套物,如“包装在一起的手表与打火机” 规则三(三)原文与口诀 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品目。 规则三(三)口诀释义 1、当按规则三(一)、三(二)不能解决问题时,按“从后归类”解决。 规则三要点分析 1、当规则三(一)、三(二)都不能解决问题时,方能运用规则三(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