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流程.ppt

  1. 1、本文档共2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减免税流程

减免税政策介绍 一、定义 二、减免税的分类 三、减免税的管理部门 四、现行减免税政策 五、减免税备案、审批及延期 六、减免税货物的后续管理 一、定义 关税及进口环节税的减免(又称关税优惠)是指在正常情况下要依照税则规定的税率征税,但由于受到某些国际惯例、国家间的关系、国内经济发展政策、国内外经济状况和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国家准予按低于这些税率的比例征税(减税)或完全不征税(免税)。 二、减免税的分类 法定减免税 特定减免税 临时减免税 1、法定减免税 法定减免税是指按照《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的减免税。凡是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可予减免税的货物,进出口人或其代理人一般无须事先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征税人员在进口环节可按规定直接办理减免税,海关也不需进行后续管理,也不作减免税统计。 法定减免税包括: (一)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二)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三)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四)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出境货物; (五)无代价抵偿货物。 2、特定减免税 特定减免税是根据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的需要,对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政策规定实行的减免税。一般由国务院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后,由海关总署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单独或会同其他中央主管部门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并加以贯彻执行。 3、临时减免税 临时减免是指法定减免税和政策性减免税以外的其他减免税。是海关总署或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根据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时期或某批进出口货物的特殊情况、需要对其进出口应税货物特案予以的关税减免。 特点: 一案一批,专文下达,海关总署“一支笔”审批,不允许地方其他部门自行审批,时效较短,优惠执行完毕后即告结束。如对灾区、贫困地区企业进口货物的特殊照顾。 三、减免税的管理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建项目 经济委员会-技改项目 海关总署 财政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职能 1、《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 2、《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经济委员会 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申请免税的外资企业。 内资企业限额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 职能 1、《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 2、《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四、现行减免税政策 (一)外商投资项目 1、投资总额内的设备 2、自有资金技术改造 (二)国内投资项目 (三)科教用品 (四)国批减免 (五)远洋渔业 (一)外商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内的设备 具备一定条件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数量合理的配套件、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准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有资金技术改造 2007年12月1日以后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设立或增资、符合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鼓励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 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国内投资项目 具备一定条件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 》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 1. 内资项目单独进口1-83章和91-97章商品不能免税。 2. 内资项目进口二手设备不能免税。 (三)科教用品 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或者教学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享受免税的科研机构指: 1. 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专门从事科研开发的机构; 2. 国家教委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高等院校; 3.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核定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 (四)国批减免 种源:对在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以下简称“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饲料:目前,国家仍对部分饲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关税照章征收。 化肥:对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的钾肥、复合肥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的化肥品种严格限定在下列范围。 (五)远洋渔业 我国远洋渔业企业在公海或按照有关协议规定,在国外海域捕获并运回国内销售的自捕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视同国内产品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获得“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方能享受国家上述政策。农业部事

文档评论(0)

pangzilva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