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被系统程序自动判定探测到侵权嫌疑,本站暂时做下架处理。
- 2、如果您确认为侵权,可联系本站左侧在线QQ客服请求删除。我们会保证在24小时内做出处理,应急电话:400-050-0827。
- 3、此文档由网友上传,因疑似侵权的原因,本站不提供该文档下载,只提供部分内容试读。如果您是出版社/作者,看到后可认领文档,您也可以联系本站进行批量认领。
查看更多
DL 5025-93 电力系统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电力系统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程
Specifications for the Design of Microwave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in Electric Power Systems
DL5025—93
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东北电力设计院
参加单位:电力工业部华北电力设计院
电力工业部西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施行日期:1993 年9 月1 日
电 力 工 业 部
关于颁发《电力系统微波通信工程
设计技术规程》行业标准的通知
电办(1993)310 号
为了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需要,统一技术标准,由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组织编制了《电
力系统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程》(编号为DL5025—93),经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自
发布之日起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随时函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1993 年9 月1 日
1 总 则
1.0.1 为了统一技术标准,保证电力系统微波通信工程满足电力系统安全可靠、优质、经济
运行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1.0.2 微波通信是电力系统专用通信网的主要通信方式之一,是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
运行的重要技术手段,是实现电网调度自动化和管理现代化的基础。
1.0.3 本规程规定了微波通信工程的设计标准,可保证建设电路的技术性能符合要求,为电
网管理、电力调度、远方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信息传输通道。
1.0.4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容量为60 话路及以上的模拟与容量为二次群及以上的数字微波通信
干线工程设计。上述项目的扩建、改建工程和小型微波通信工程设计,可参照执行。
1.0.5 微波通信工程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注意节约用地,
重视环境保护。
1.0.6 微波通信工程设计必须保证通信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满足维护使
用要求。设计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努力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
1.0.7 设计中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定型产品,未经鉴定合格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中采用。引
进设备其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有关规定。
1.0.8 新建或改建微波通信电路的频率,需由建设或运行管理单位按有关规定报请无线电管
理委员会批准。
1.0.9 设计应以电力系统通信设计和通信规划设计为依据,对于通信方案、设备容量应以近
期为主,并与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
1.0.10 微波通信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标准及部颁现行有关规程的规定。当
本规程与国家标准矛盾时,应按国家标准执行。
2 微波通信电路设计技术要求
2.1 电路传输质量指标
2.1.1 容量大于60 话路的模拟微波通信假设参考电路。
2.1.1.1 每个波道容量大于60 话路的模拟微波通信假设参考电路,其长度为2500km 。
2.1.1.2 该电路在每个传输方向上应包括3 套音频调制解调器,6 套基群调制解调器,9 套超
群调制解调器。
2.1.1.3 对于每个传输方向,该电路应分别包括 9 套微波调制解调器,这些调制解调器把电
路分成9 个等长的等质段。
2.1.1.4 每个波道容量大于60 话路的模拟微波通信假设参考电路如图2.1.1 所示。
图2.1.1 60 话路以上容量的模拟微波段假设参考电路
2.1.2 每个波道具有60 路以上话路容量的模拟微波通信。2500km 假设参考电路,任一话路
的相对零电平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