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民法学笔记.pdf

  1. 1、本文档共3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政法大学民法学笔记

民法学 第一章 导论 1. 民法一词由罗马法的市民法延续而来。 2. 广义上的民法包括公司法、海商法、保障法、破产法、票据法等。 3. 《民法通则》于 1986 年4 月12日通过,不是一部民法典。 4. 调整对象: (1) 财产关系 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内容:财产所有、财产流转 利益实现:等价有偿 (2) 人身关系 内容:人格关系:生命、健康、姓名、名称、肖像权等 身份关系: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等 5. 调整原则(多选题) (1)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2) 平等 (3) 自愿:充分自由表达真实意思 (4) 等价有偿 (5) 诚实信用 A。建立关系时,禁止隐瞒或欺诈对方 B.建立关系后,恪守信用,履行义务 C.发生损害时,及时补救,避免或减少损失 (6) 公平 (7) 禁止权利滥用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1. 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 特征 (1) 内容是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关系 (2) 主体平等 (3) 主要是财产关系 (4) 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财产补偿为主,惩罚性、非财产性不为主) 3. 分类 调整对象 财产法律关系:财产归属、流转形成,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 人身法律关系:人格、身份而形成,不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 义务主体范围 绝对--:权利人之外,一切不特定人为义务人 相对--: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 权利实现方式 物权--:绝对法律关系 债权--:相对法律关系 内容复杂程度 单一 1 必威体育精装版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资料QQ:1156082612 复合--: 形成和实现 实现的 民事责任关系 4. 要素 (1) 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A.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不同于民法中的“人” B. 民事法律关系中总是存在相对应的多个主体 C. 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方有单一主体和多数主体之分 D. 特定主体(相对),不特定主体(绝对) (2) 内容: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A. 民事权利: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B. 民事义务: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 (3) 客体: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A. 是体现一定物质利益的行为 B. 物是标的,不是客体 二. 民事法律事实 1. 是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61548; 是现象 #61548; 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 2. 分类(多选题,具体例举选出那些属于民事法律事实) 按客观事实与主体意志: 事件:自然事实,与主体意志无关,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行为:受主体意志支配,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 合法行为:a.民事法律行为: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旨在发生、变更或终 止民事权利、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b.事实行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消灭正常民事法律 关系,但客观上能引起发生、变更、消灭的行为。 不合法行为:违约、侵权、不履行法定义务→无效、可撤消 第三章 公民(自然人) 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1. 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可能性,不一定参加民法关系 参加具体民法关系才能享有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实际取得利益,不含民事义务 法律规定其内容,与个人意志无直接关系 直接反映个人意志(个人意愿) 2 必威体育精装版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资料QQ:1156082612 与主体人身不可分,不能转让、放弃; 他人无权限制、剥夺 可依法转让、放弃; 可依法限制、剥夺 3. 特点 A。主体平等:不受有无行为能力限制 B.内容统一 C.实现现实可能性 4. 开始与终止 A。开始:始于出生→户籍、医院出生证明、其他。 B.终止:终于死亡。 相互有继

文档评论(0)

dajuhyy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