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欺诈--不可触摸的高压线.pdf

  1.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保险欺诈--不可触摸的高压线

平安人寿反保险欺诈培训课程 保险欺诈——不可触摸的 高压线 平安人寿核保核赔部 2016年4月 保险欺诈的定义 保险欺诈的种类 法律法规中的保险欺诈 公司内部处罚制度 以案说法 保险欺诈的定义 —— 保监会在 《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保险欺诈,是指 利用或假借保险合同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涉嫌保险金诈骗类、非法经营 类和保险合同诈骗类等。 保险欺诈的种类 保险欺诈的种类:涉嫌保险金诈骗类、非法经营保险金业务类和保险合同诈骗类等。 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编造虚假 保险金诈骗类 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 金的行为等……. 非法设立保险公司、非法设立保险中介机构,设立虚假的保险机构网站, 非法经营保险金 假冒保险公司名义设立微博、发送短信开展业务,非法开展商业保险业务、 业务类 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以及销售境外保险公司保单等…… 销售非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的保单、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制售假保单、伪造或 保险合同诈骗类 变造保险公司单证或印章等材料欺骗消费者,以及利用保险单证、以高息 为诱饵的非法集资等…… 法律法规中的保险欺诈 (1/3 ) 刑事责任: 《刑法》第19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诈骗活动,构成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有 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投保人故意虚构保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 险标的,骗取保险 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 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 金的 故,骗取保险金的 取保险金的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 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 的 度,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 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 法律法规中的保险欺诈 (2/3 ) 民事责任: 《保险法》第27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 ,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 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 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 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 ,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 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 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法律法规中的保险欺诈 (3/3 ) 行政处罚: 《保险法》174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 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投保人故意虚构保 • 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 • 故意造成保险事故, 险标的,骗取保险 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 骗取保险金的 金的 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 度,骗取保险金的 故意虚构 编造 故意造成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 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

文档评论(0)

dajuhyy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