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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检查方
原平市人民政府秘书处
关于印发原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原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原平市人民政府秘书处
2013年6月13日
原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根据国家、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3〕89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3〕96号)要求,结合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6月7日全国、省、忻州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袁纯清书记、李小鹏省长和董洪运书记、郑连生市长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做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组 长:温建军(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高秀亭(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庞晋源(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周树春(市政府副市长)
王海英(市政府副市长)
赵永强(市政府副市长)
雷 霆(市政府副市长)
吴丽敏(市政府副市长)
刘继盛(市政府秘书长)
李文杰(市长助理)
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孙俊成同志兼任。
三、检查范围、重点和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各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都要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根据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重点是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铁路、建筑施工、燃气安全、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要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地区和行业,突出煤矿、尾矿库、病险库坝、道路交通、化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公共安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型场所,突出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具体分工如下:
1.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煤炭局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2.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安监局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安监局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4.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公安消防大队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5.道路交通行车秩序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公安交警大队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6.道路运输企业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交通局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7.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市政运营、燃气安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住建局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8.民爆物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公安民爆大队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9.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安监局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10.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质监局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11.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水利局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12.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原平供电公司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13.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农机中心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14.铁路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综治办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15.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教育局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16.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旅游服务中心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17.“打非治违”(包括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未取得土地使用许可非法建设尾矿库,煤矿非法转包、分块承包,无视开采规程搞建设)由市国土局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18.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集会庆典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公安局和市文广体局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19.仓储、站场、物流等物资集散地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经信局、市粮食局、市交通局、市煤炭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分别对口负责组织。
20.食品药品加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食药监局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协同负责。
21.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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