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操作规程
附件2:
中国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动产融资业务操作,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动
产融资业务规范化、统一化的监管操作体系,根据有关规章制度,
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动产融资业务是指以企业自有或第三
人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为抵质押担保项下的融资业务,或虽不
实现抵质押担保、但我行能有效控制企业物流和资金流从而有效
控制风险而开展的融资业务。
第三条 本规程所指操作环节主要包括九个部分:监管项目
启动、出账审查与收款确认、到货与入库管理、货权管理、价格
管理、核库和巡库、赎货与出库、对账及监管项目跟踪管理、保
险和档案管理。
第四条 上述涉及内容的具体要求参照《中国民生银行动产
融资业务押品管理办法》、《中国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质物权
属及品质检验管理办法》、《中国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仓储监
管机构管理办法》、《中国民生银行动产融资业务巡库核货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动产融资岗位设置及职责参照《中国民生银行交易
1
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监管项目启动
第六条 动产融资业务经授信审批同意后,对我行委托监
管商进行抵/质押物现场监管的动产融资业务,客户经理应根据
业务模式和客户用款计划确定监管项目启动时间,做好入驻监管
准备工作。
一、分行书面通知监管商入驻监管时间及我行监管要求;监
管方结合《动产融资业务监管方案意见表》和我行监管要求完善
监管操作流程,并发送分行交易融资中心(或区域动产融资中心,
以下简称交易融资中心)审查备案。
二、业务经办客户经理根据业务模式、监管模式选择相应的
格式合同文本及协议,签订前须由分行交易融资中心对合同、协
议进行专业性审查,审查后由分行交易融资中心或资产监控部参
与协议签署过程。如合同、协议需修改、增加相应的约定条款的,
必须经法律合规部门审核通过。针对货物运输过程进行监管的授
信业务,相关协议应明确监管商对运输过程的监管责任。
(一)监管商输出监管模式下,监管商需与监管场地所有权
或使用权人签订分行认可的《场地租赁协议》,协议必须明确监
管场地详细范围,且注明为中国民生银行监管业务使用,保证监
管商对监管场地的使用权,并落实监管商对货物的实质性监管。
2
(二)在抵押监管的模式下,如无法签署 《场地租赁协议》,
经办单位客户经理负责审查监管商是否获得监管场地使用权并
能履行监管职能,交易融资中心进行复核。如监管商无法提供有
关使用权证明的,监管商应在监管协议中承诺其已获得监管场地
使用权并能履行监管职能,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如果监管场地为港口、码头、期交所指定交割仓等公
共仓场地无法签署 《场地租赁协议》,在业务操作中应约定我行
作为存货人,或由我行、借款人、监管商及公共仓储方签订 《四
方协议》(需经法律部门审核通过),明确公共仓储方在监管过
程中的相关仓储义务。
三、分行负责督促监管商按《动产融资业务监管方案意见表》
(附件2-3)要求明确监管人员及相应安排,进行项目流程等方
面培训及操作前沟通学习,准备与监管项目对应的监管标牌、标
签、单据、凭证、台账等日常监管资料。
四、动产融资业务监管场地应符合我行业务管理需要及抵/
质押物保管要求:
(一)监管场地相对封闭,能保证抵/质押物独立堆放,港
口、码头及针对特定商品或监管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监管场地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保证现场监管人员可
以二十四小时对抵/质押物进行监管;
(三)监管场地具备必要的消防基础设施,监管项目中如抵
/质押物为特殊类商品,仓储方应具备特殊的仓储资格,监管场
3
地应具备相应的监管条件;
(四)监管场地具备必要的抵/质押物数量、重量度量工具;
(五)其他与具体监管项目相关的必要条件。
五、监管商进行监管场地调查和整理,配备安全、消防、计
量和生活等日常监管设施,确保监管人员二十四小时监管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