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工作中的做法存在问题及对策探索
一、城乡困难家庭 医疗救助的背景和意义 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的背景 20世纪70~80年代,随着原有的农村合作医疗严重萎缩或解体,城市公费医疗制度向医疗保险制度的转变, 使得当时的医疗保障制度只能覆盖部分人群。大部分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家庭等困难群众未能享受到医疗保障。 据民政部对全国1119个县(市、区)统计,在1200万名城市低保对象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只有84万多人,占总人数的7%,因病造成生活贫困的低保家庭比例高达58%。农村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更加突出,全国农村贫困家庭人数约为3000万,由于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制度保障,“看病难”一直困扰着这些贫困家庭。因此,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成为解决“看病难”问题的迫切需要。 我省2005年在罗源县、厦门市同安区、长泰县等地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点,在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等地开展城市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试点。2005年和2006年我市荔城区分别率先开展农村医疗救助试点和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此后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救助水平不断提高,2007年全市各县(区、管委会)全面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事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是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措施,也是着力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下面就我市目前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情况提出有关看法,进行有关探讨。 二、当前情况和主要做法 1、资助参保参合 资助参加城镇医保或参加新农合,对参加需个人缴纳的费用,由政府给予全额资助。 2、开展住院救助 医疗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含住院分娩)发生的、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或属于新农合可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经城镇医保或新农合补偿后,剩余可报销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第一类医疗救助对象每人每年享受的住院救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0元。 3、特殊门诊救助 对救助对象患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发生的、属于城镇医保(新农合)可报销范围内的门诊费用(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农合起付线以下的费用),扣除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金额后,剩余可报医疗费用予以50%救助,每人每年原则上最高为10000元。 4、日常门诊救助 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7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根据基金使用情况,由县级民政部门每年发放100—200元的门诊救助金。 5、医前救助 对患重大疾病而无力治疗的低保对象,根据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医院盖章后,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医前救助,调查审核后,原则上给予最高为1000元的救助,帮助其及时住院治疗。 6、二次救助 对享受上述医疗救助后,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家庭特别困难的救助对象,可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当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结余情况再次给予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最高为5000元。 1、医前救助 对患重大疾病而无力治疗的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根据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医院盖章后,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医前救助,调查审核后,原则上给予最高为1000元的救助,帮助其及时住院治疗。 2、住院救助 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城镇医保或新农合补偿费用后,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住院救助申请,予以可报医疗费用20%救助,每人每年原则上最高为10000元。 案例: 某城市低保对象杨某,现年50岁,非农业户口,下岗职工。2005年杨某生病,到定点医院就诊,他向医院出示低保证,医院根据政策规定,减免了其挂号费和部分检查费,检查确诊为肺癌。家人携带诊断书、身份证明和低保证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递交医疗求助申请,经民主评议,审核确定,民政局审批签具救助限额为10000元,给医院出具了医疗救助通知书。 医院接到医疗救助通知后,告知杨某在10000元以内无需支付费用,可以享受医疗服务。 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后,杨某因无力自付医疗费用,准备放弃治疗。此时,慈善定向捐助、社会帮扶等渠道又捐助5000元,杨某借款5000元,最终治愈出院。这样,依靠医疗救助和慈善帮扶,杨某重新获得了健康。 案例: 某县农村特困救助对象李某,现年48岁,农业户口。当地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医疗救助帮助他每年交费10元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起付线为500元,封顶线8000元,报销比例为25%;医疗救助没有起付线,封顶线5000元,封顶线内没有自负比例。2006年李某生病到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