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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中捷产业园区
1 总论
1.1 前言
河北海捷现代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原名河北海杰现代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于2008年更名为河北海捷现代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厂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内的中欧产业园,于2008年11月投入生产,占地面积84亩,产品为多媒体电教平台,年生产能力40000套。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8年3月经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环境保护局批复,于2008年12月通过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捷环验[2008]02号)。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国家和社会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且对绿色、健康、低碳、科技的环保教学环境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使得新型教学设备的市场前景更加广阔;加之随着市场的变化,多媒体电教平台的需求量逐步降低,智慧一体机的需求量正在逐步增加。为抓住市场契机,丰富产品种类,同时减少污染物排放,河北海捷现代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决定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智慧教学一体机技改项目”。技改工程的主要内容为:将2条喷涂生产线烘干室、固化室燃煤燃烧炉改造为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燃烧炉,同时新建固化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压减多媒体电教平台产能至5000套/年;新建车间6座、办公楼1座,购置注塑机、铣床、压板机等设备用于组装智慧教学一体机生产线,技改工程钢板前处理及喷涂均依托现有工程。技改工程不新增占地。技改工程实施后,多媒体电教平台年生产能力由40000套减至5000套,智慧教学一体机年生产能力为13000套(In-Cl教学终端1000台、教学软件1000套、教师小助手1000套、微光量子版2000套、电子书包充电柜8000套)。目前,项目已在沧州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为沧渤审投备字[2016]163号。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河北海捷现代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智慧教学一体机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厂址及周围环境进行了详细踏勘、收集了有关工程技术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以及环境保护部门的具体意见,编制完成了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告通过研究收集的相关工程资料,进行了工程分析,识别了评价因子并确定了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和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与分析,对各环境要素进行了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了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了可行性论证。经过以上分析可知,技改工程符合当前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且采取了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污染影响。为此,本评价从环保角度认为,技改工程的建设时可行的。
2017年4月17日,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环境保护局在中捷产业园组织召开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了专家意见(见附件)。会后,评价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相应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待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后作为本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渤海新区分局、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环境保护局和河北海捷现代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1.2编制依据
1.2.1 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
1.2.2 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1]119号);
(3)《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5)《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6)《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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