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研究船舶抵押贷款业务若干法律理由.doc

研究船舶抵押贷款业务若干法律理由.doc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研究船舶抵押贷款业务若干法律理由.doc

  研究船舶抵押贷款业务若干法律理由 船舶抵押贷款业务若干法律理由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船舶抵押贷款业务若干法律理由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船舶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 【摘要】后金融危机时代国船舶抵押贷款业务若干法律理由由.收集,如需论文可联系我们.内航运市场依然低迷,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出招助力航运金融业务,打造航运金融品牌。船舶抵押贷款作为传统业务理应受到持续关注,而抵押人的主体资格、保险、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实现的冲突等方面可能遇到的法律理由也是实务操作中重点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船舶抵押贷款 船舶优先权 光船租赁 在建船舶抵押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航运业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的经贸基础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近几年,全球航运重心已逐步转移到亚洲,中国在航运产业中的比重逐渐上升,航运业占国内GDP的比重也在不断攀升。   航运与金融与生俱来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航运市场要发展离不开金融产业的支持,而航运产业的发展又同时对金融市场的创新和繁荣产生推动作用。目前国内航运金融尚处于积极探索阶段,商业银行在培育航运金融服务新体系,拓展航运重要客户的同时,也要意识到任何一个产业都是机遇与风险并存。因此,为推动和保障航运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相关法律理由的研究就显得非常有作用。   船舶抵押贷款是目前商业银行 较多的航运金融传统业务之一。船舶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向抵押权人提出贷款申请,同时由抵押人提供船舶作为债务担保,当借款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拍卖船舶,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商业银行 船舶抵押贷款业务可能遇到以下几类法律理由:   一、抵押人的主体资格   我国《海商法》第7条规定: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因此,抵押人应是在船舶抵押贷款中用于抵押担保的船舶的所有权人。信贷部门在 船舶抵押贷款的业务时,要审查船舶所有人所持有的船舶所有权凭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查明所有权证凭证中所载各要素,并核对船舶所有权人所持有的身份证明与提交的材料是否一致。   船舶所有权人的配偶、子女不能成为抵押人,但可以作为船舶所有权人的受托人 抵押相关事宜,并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船舶存在共有情况的应提交《同意抵押及共同还款确认书》。共有人要承诺对于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及其他相关费用,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直到将借款及相关费用还清为止。   抵押人虽为船舶所有权人,但船舶却处于限制抵押期间的,不能 船舶抵押贷款业务。   二、保险理由   船舶抵押贷款中抵押人须对船舶 足额保险,并且在保险单上注明抵押权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期限应长于借款期限6个月。如果抵押人中断保险,银行有权代为投保,有关费用及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抵押人承担。   船舶在抵押期间如果存在价值减少的隐患,抵押人应及时通知银行。如果抵押人对船舶价值减少负有过错责任,则应当恢复船舶的价值或者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   此外,应约定船舶在抵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毁损、灭失等保险事故的,抵押人获得的保险赔付金应优先偿还船舶抵押贷款项下的债务以及涉及债务的有关费用。   三、船舶优先权   船舶优先权是作为法定的海事请求人所享有的一种对当事船舶的优先受偿的特权。具有船舶优先权海事请求明确规定在《海商法》第22条中。立法创设船舶优先权,一是为保证航行安全;二是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三是为保护特种债权人的利益。在船舶抵押贷款中,由于船舶处于抵押人的占有和制约之下,而且船舶优先权的产生并不公示,因此有可能当发现借款人、船舶抵押人违约或破产的情形下,却发现在船舶上粘有船舶优先权,这会严重地阻碍抵押权人对船舶的依法处分,并使船舶价值明显降低。   受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海事债权在船舶日常营运中发生的频率较高,为保障债权,可要求借款人或担保人交付一定数目的保证金,以便一旦发现担保的船舶之上附有优先权时,或船舶优先权人通过海事法院扣押船舶之时,可从保险金中首先支付受船舶优先权担保的债权,对不足部分仍可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若保证金留有余额可抵消。保证金的交付与借款人、担保人的商业信誉相关,若商业信誉良好,可免交保证金,但要在低于船价的基础上选定合适的比例作为抵押担保价值。   四、船舶留置权   船舶留置权是为保障造船人和修船人就造船合同和修船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得以实现而设置的一种特殊担保制度。船舶从性质上来说,应属于动产范畴,但由于船舶是运输工具,所以其上通常不设定质押权。船舶留置权仅限于造船人和修船人的费用。我国《海商法》为保证船舶留置权人的利益,对其有特殊规定,只要造船人或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

文档评论(0)

ggkkppp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