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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服务指南 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2016-10-15 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服务指南 目 录 一、要素 (五)办理依据………………………………………………4 6 1.提交方式……………………………………………………6 2.获取收件编号………………………………………………6 3.获取收件凭证………………………………………………6 (二)受理……………………………………………………7 1.材料补正……………………………………………………7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7 (三)办理进程查询…………………………………………8 (四)获取决定书………………………………………8 (五)流程图…………………………………………………8 三、救济途径…………………………………………………8 (一)投诉……………………………………………………8 (二)行政复议………………………………………………9 (三)行政诉讼0 四、表单填写…………………………………………………10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10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0 五、有关说明…………………………………………………10 附件1…………………………………………………………11 附件2…………………………………………………………12 附件3…………………………………………………………29 附件4…………………………………………………………30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 编码: (二)实施机构: (三) (四)受理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据: ()条件 ()材料 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原件1份,纸质).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原件1份,纸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份,纸质复制件份,纸质 ()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4月安监总局令第5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主管部门收到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备案材料后,应当于当日发给备案证明。 (九):本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9-8770201 电子邮箱:zwaj8770201@163.com 二、流程 (一)1.提交方式 (1)窗口。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联系电话:05398770201。 信函。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58号,邮编:276000,联系电话:05398770201。 2.编号 3.获取收件凭证: (二)受理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9——8770201 (四)获取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2.决定书类型: 《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五)流程图 见附件1 三、救济途径 (一)投诉 1. 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4)接收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2.投诉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局1. 行政复议事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之情形,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1)山东省局,地址:济南市闵子骞路15号,联系电话:05312)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59号,联系电话:0539-8328114 (三)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兰山区沂蒙路199号,联系电话:0539-8325568 四、表单 见附件23、附件4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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