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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竞争性谈判文件 (正稿) 采购编号:LSCG-2015TP001 采购计划编号:蓝政采计2015[003]号 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仰东路口、招商路口电子警察及红绿灯系统建设项目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公章):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746-2226159 招标文件开始发布时间:2015年1月9日 文 件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须知…………………………………………………… ………………3 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2 第三章 响应文件组成………………………………………………………………14 第四章 谈判文件前附表……………………………………………………………30 第五章 谈判邀请……………………………………………………………………32 第六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34 第一章 谈判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四章《谈判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蓝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第四章《谈判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3)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联合体形式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 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组成 6.1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第一章:谈判须知 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三章:响应文件组成 第四章:谈判文件前附表 第五章:谈判邀请 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6.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7.偏离 7.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谈判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7.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谈判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7.3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谈判文件前附表。 7.4可以对本章第7.2项、第7.3项规定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在允许偏离数内,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4.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4.3 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谈判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的的.串通行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并 (9)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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