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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户外广告和招牌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xx户外广告和招牌综合整治工作
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政府在这里召开“xx户外广告和招牌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按照会议安排,我就综合整治工作先作一个具体安排,稍后张区长还将作重要讲话。
一、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中心城区共有各类广告9190块,按类别划分:店名店招5458处、大立柱广告76块。如此数量众多的户外广告,经过行政审批的不到三分之一,在审批期限内的不到3%。以76块大立柱广告为例,办理过规划审批手续的仅有28块,并且还有16块已过期,未办理过规划审批手续的就有48块。户外广告和招牌无序发展,广告、招牌违法违规设置情况突出。这些户外广告,不但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不科学,多、乱、杂,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有的户处广告乱搭乱挂破坏了建筑物层次感,如:邹家花园地段,集中了店名店招、灯箱、墙体、橱窗等类型广告牌106块;有的尺度、形式不统一,侵占绿色景观,影响交通视线,如,东风广场平交路口、龙马路与南北大街交叉路口等处设置的大型立柱广告;有的褪色破损,档次较低,造成了视觉污染;有的甚至已影响到了群众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如:明珠路一居民楼设置有一块高约10米的墙体外挂广告,将三层楼民房的窗户完全遮挡,使该处民房完全得不到采光、通风。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户外广告设置陈旧,有的已严重破损,甚至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与玉溪“国家园林城市”,并且正在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和建设现代宜居生态城市的要求严重不符,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降低了城市品位。
二、把握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是“减量、规范、美观、安全”。一是要减量。当前户外广告设置的突出问题是过多过乱,要抓紧组织力量对城市主干道、商场等重点区域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排查,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设置的广告、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一律予以清除,对影响视觉景观的广告,一律要清除或整改。二是要规范。要对城市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置,每条街道、每个区域都明确一定的数量、体量、色彩、高度等,避免参差不齐,高低不一,色彩混乱。要边整治,边完善,及时规范管理程序,出台相关政策,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要美观。户外广告的设置除了要满足基本的功能要求外,还要在美化环境、传播文化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在提升档次和水平上下功夫,内容要丰富,构图要均衡,色彩要和谐,用材要恰当,真正达到使人赏心悦目、过目不忘的效果。四是要安全,要通过综合整治使中心城区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在安装上做到无安全隐患。
综合整治工作要坚持五个原则。一是还原建筑物原貌原则。凡是影响建筑物、构筑物原貌的户外广告原则上全部拆除。沿街商铺的门、窗、柱、台阶、路面、墙体上所有粘贴、包裹的宣传广告、布幔全部清除。二是规范设置原则。户外广告和招牌按“户外广告设计设置技术管理规定”进行申报和设置,不符合的进行整改或拆除。三是合法设置原则。未办理审批手续或审批期限已到的,要及时到规划部门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或延期手续,按审批要求设置。在规定时限内示及时办理审批或延期手续的一律强制拆除。四是安全设置原则。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必须进行整改或强制拆除。五是一店一招设置原则。设置两块以上招牌的商家只能保留一块设置规范的店招。多层写字楼只能一层有招牌,其他楼层的统一在入口处设置店名。招牌内容要经过工商部门核准。
三、明确综合整治的范围和时间
综合整治的范围包括中心城区三个街道和李棋、高仓、大营街、北城、春和、研和等六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及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和广场、高速公路、城市重要节点、市区出入口道路周边所有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其中,中心城区三个街道为重点整治区域;李棋、高仓街道为一般整治区域;大营街、北城、春和、研和街道参照中心城区进行整治。
整个综合整治工作自2011年7月起,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从2011年7月初到7月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综合整治工作。同时,通过电视、报刊、广播、宣传资料、宣传车等宣传方式,对广告企业和权属单位进行《玉溪市红塔区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办法》、《玉溪市红塔区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综合整治的通告》、《玉溪市红塔区户外广告和招牌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宣传培训,明确户外广告和招牌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及要求,争取广大市民、广告企业和权属单位的理解、支持和拥护,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综合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从2011年7月15日至2011年12月底,为综合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是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启动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综合整治工作。中心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小组所属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要主动带头自行整改或拆除,金融、保险和通讯系统也要按照区政府的安排,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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