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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第3周打卡学习课本.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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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第3周打卡学习课本.pdf

2013年9月第三周打卡学习课本 相信每个HR都有过处理工伤事故的经历,对工伤事故的应对与处理也都有自身的体会和看法。那么,怎样才算 是工伤?员工发生工伤后,作为企业和HR应该如何妥善处理?工伤认定和鉴定申请的程序和流程又是怎样的?因工 伤残的理赔标准、企业与社保基金的赔付分担又是怎样的?如何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与卫生管理制度,预防和杜 绝工伤事故的发生?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在日常工伤事故处理中要去思考和解决的。本周的学习课本,我们就 以“工伤应对与处理”为主题就以上问题展开广泛深入的探讨学习,一起来掌握工伤应对与处理的知识和技巧,希望 对你所有帮助和启发。详见下文: ★ 人社部拟明确工伤新规争议的七大亮点 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9亿人,9年来累计享受待遇人数达816.8万人。不过,在实施新修订的《工 伤保险条例》过程中,许多地方发现,一些政策、标准和程序不够明确,引发了工伤纠纷。为此,人社部拟定了《关 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里我们整理了新规的七大亮 点,以供参考。 亮点1: 明确“因工外出期间工伤”认定条件 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和基础,不论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职工遭受事故伤 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都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权利。 但在工作实践中,出现了一些边界条件模糊不清或相关证据不足采信的情况,如有的职工外出工作并无明确的用 人单位指派的证明,或虽由用人单位指派,但所受事故伤害与工作无关;又如有些责任或排除情形判定,缺乏有权机 关的证明等。 为了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因工外出期间”的认定,应当考虑职工外出是否是用人单位 指派的因工作外出,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与其从事的工作有直接的、紧密的联系;对“非本人主要责任”、“故意犯 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杀”的确认分别明确了有权机关的证明依据。 亮点2: 所享工伤保险长期待遇 不得一次支付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民工可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以 解决受工伤农民工回乡后按月领取待遇不便的问题。这在当时条件下,对促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其权益发挥 了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保险服务网络的健全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异地领取待遇的条件逐步具备。2011年施行的《社会保险 法》规定,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据此,《征求意见稿》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除 《条例》第66条第一款规定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赔偿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长期待遇不得一次性支付。 核定工伤职工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时,若上一年度相关数据尚未公布,可暂按前一年度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和计发,待相关数据公布后再重新核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补发差额部分。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多次工伤事故的,在依法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时,应遵循“就高”原则,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最高伤残级别确定。 01 2013年9月第三周打卡学习课本 亮点3: 学生实习受伤索赔 可走商业保险 我国每年都有大批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单位实习。2009年,教育部等部门曾发文,明确 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商业保险制度,以保障他们在实习期间受到事故伤害后的权益。 有关部门研究认为,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习学生这方面权 益保护应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解决。据此,《征求意见稿》规定,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 企事业等单位实习,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学生实习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可通过商业保险等 途径予以保障。 亮点4: 突发疾病死亡申请工伤 须按期报告 关于职工因突发疾病死亡申请工伤认定,《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 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视同工伤。 为便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尽早了解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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