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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系统强化班刑法分则授课提纲(韩友谊).pdfVIP

2013年系统强化班刑法分则授课提纲(韩友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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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系统强化班刑法分则授课提纲(韩友谊).pdf

罪刑各论 第一章 刑法分则的条文构成 一、罪状和法定刑 (一)罪状 简单罪状 仅仅写出犯罪名称,没有具体描述犯罪特征 叙明罪状 对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作了详细的描述 引证罪状 引用刑法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 空白罪状 没有具体说明某一犯罪的构成要件,但指出了必须参照的法律、法规。特点: 参照其他法规,避免复杂表述。 (二)罪名 1、类罪名和具体罪名 类罪名是某类犯罪的总名称。具体罪名是各种具体犯罪的名称,只能依具体罪名定罪。 2、单一罪名、选择罪名、概括罪名 单一罪名,指所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单一,只能反映一个犯罪行为,不能分解 拆开使用的罪名。 选择罪名,指所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复杂,反映出多种行为类型,既可概括使 用,也可分解拆开使用的罪名。 概括罪名,指其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复杂,反映出多种具体行为类型,但只能 概括使用,不能分解拆开使用的罪名。如信用卡诈骗罪包括了五种不同的具体行为类型,不 管行为人是实施其中一种还是数种行为,都定信用卡诈骗罪。 (三)法定刑 法定刑是指包含罪刑关系的条文所规定的适用于具体犯罪的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在条文中仅规定单一的刑种与固定的刑度,如第 121 条、239 条、240 条、317 条第2 款、383 条第1 款第2 项 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在条文中规定一定的刑种与刑度,并明确规定最高刑与最低刑。如“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浮动法定刑 (机动 法定刑的具体期限或者具体数量并非确定,而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升降, 刑) 如“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四)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区别 法定刑是法条中表现的、供法官选择适用的刑种与刑度。宣告刑是法官在判决书中确 定的特定刑种与刑度。 二、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 (一)注意规定 注意规定是指在刑法已作基本规定的前提下,提示司法人员注意、以免司法人员忽略 的规定。 (二)法律拟制 法律拟制的特点是将原本不符合某种规定的行为按照该规定处理。即 “有意将明知为 不同者,等同视之。” 例:关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盗窃罪,为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 暴力的行为,也要认定为抢劫罪 1 B .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也应认 定为抢劫罪 C .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盗窃信用卡并在ATM 取款 的行为,也能认定为盗窃罪 D .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人故意提供 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实施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也应当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第二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一、间谍罪 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客观构成要件包括三种行为:(1)参加间谍组织充当间谍,(2)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 人的任务,(3)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实施上述三种行为之一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就按照 此罪的既遂来处理。间谍罪是行为犯,只要有间谍的行为,即使不出现任何结果,都可以成 立此罪的既遂。但是行为本身要具有危险性。 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 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行为对象:(1)国家秘密。包括了绝密、机密还有秘密。(2)国家情报。此处的“情 报”是必须和国家安全有关系,尚未公开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境外包括国外,与我国是否为敌,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例:甲系海关工作人员,被派往某国考察。甲担心自己放纵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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