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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合同签订与履行
国际商务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先前案例 1998年5月10日,大连甲公司向韩国中间商乙公司发盘,愿以FOB上海1200美元/公吨价销售镍铝合金5000公吨,5月30日复到有效。5月15日,乙公司来电要求价格降到1100美元/公吨。5月23日国际市场镍铝合金涨价,乙公司向甲公司表示接受,并于同日同本国丙公司签约,以1425美元/公吨销售5000公吨。5月25日甲公司电告乙公司已无货。乙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甲公司。 问题:①乙公司5月15日向甲公司的表示属于什么磋商行为? ②乙公司5月23日向甲公司的表示属于什么磋商行为? ③乙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甲公司,你是法官,应如何判决? ④为什么应这样判决? 思考问题: ①乙公司5月15日向甲公司的表示属于什么磋商行为? ②乙公司5月23日向甲公司的表示属于什么磋商行为? ③乙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甲公司,你是法官,应如何判决? ④为什么应这样判决? 国际商务合同磋商程序 1、询盘 2、发盘(要约) 3、还盘 4、接受(承诺) 其中发盘与接受是必备环节 交易磋商的形式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询盘(inquiry) 1、定义 2、通常只涉及价格 3、通常由买方发出 4、对双方(发盘人或受盘人均无约束力) 发盘(offer), 要约 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交易条件并愿意按此条件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通常由卖方提出。 《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摲⑴淌欠⑴倘艘环较蚨苑剑ㄌ囟ㄊ芘倘耍┨岢龆┝⒑贤慕ㄒ椋谌菔秩范ǎ⑶冶砻鞣⑴倘嗽诘玫浇邮苁背惺茉际囊馑肌 ? 构成发盘的条件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受盘人发出 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 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完整、明确、终局) 应送达受盘人 发盘的有效期规定方法 (1)规定最迟接受期限 撓?0日复到我方?(2)规定一段接受的期限 ?天内有效?(3)有效期不作明确规定,或只规定答复传达的方法 摼】旄磾、撍俑磾、摷备磾(太笼统,尽量不采用) ? 发盘的撤回和撤销 撤回:发盘人在发盘尚未生效前,以更快的方式通知受盘人至少应于发盘同时到达受盘人,收回发盘阻止其生效的行为。 ?撤销:发盘已到达受盘人手中开始生效,但受盘人尚未表示接受之前,发盘人通知受盘人撤销原发盘,解除其生效行为。 《公约》对撤回和撤销的规定 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撤回; 以下情况发盘不能被撤销 (a)发盘规定了接受的期限,或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b)受盘人有理由信赖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行事(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发盘的终止 (1)过期 (2)拒绝 (3)还盘 (4)不能控制因素 (5)遗失 还盘(counter-offer) 1、定义:交易的一方在接到另一方发盘后,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中的内容或条件而提出不同建议(修改或增减)的口头或书面表示。 2、还盘是对原发盘的拒绝,原发盘即为失效。发盘人即不再受原发盘条件的约束,受盘人亦不能在日后再提出要求接受原来的发盘。 接受(acceptance),承诺 受盘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表示同意一项发盘,即为接受。对发盘的接受生效时,合同即成立,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构成接受的条件 (1)由发盘指定的受盘人以声明或其他行为表示出来;(必须是合法的受盘人发出) (2)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即无实质性的修改或变更; a、若表示接受,但附有添加、限制内容,则为拒绝,并构成还盘; b、若表示接受,但附有添加、限制内容,且并没有从实质上变更该发盘的条件,除非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差异外,仍构成接受。 (3)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表示,并送达发盘人 ? 如何对待撚馄诮邮軘 (1)对一项逾期接受,如果发盘人认为该项逾期接受仍可同意,即这项逾期接受仍有效; (2)如果一项逾期接受是由于传递不当而造成延误时间,则此逾期接受仍具接受效力(仍可有效),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他认为发盘已失效。 案例1 某年6月6日甲对乙发盘如下:摫『赡?000公斤,每公斤12.50USDCIFC3新加坡,7-8月装船,6月10日前复到有效。?乙公司因共需4500公斤,因此,乙 6月9日复电:撃?日电接受4500公斤,请电确认。?此时,由于产地连续干旱,薄荷脑价格上涨,甲公司去电拒绝:撃?日电歉,由于行情变化,我货已售出。?乙公司提出异议,认为3000公斤已达成,合同成立,双方发生争议。 问:3000公斤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案例2 中方某公司于8月3日收到美商发盘: ?尺的钢板100吨,每吨800美元CFR上海,12日船期,即期信用证支付,限6日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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