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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探索——以珠海市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专项规划为例
面向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探索
——以珠海市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专项规划为例
刘臻,谌子益,李吉墉
摘要:当前,对于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研究主要局限于传统规划体系,在新型城镇化城市规划人本回归的
背景下,已不能满足不同阶层人群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制约了“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未成年
人校外活动场所是当前快速城市化下现实需求强烈却又高度缺失的公共服务设施,传统的公共服务设施规
划体系对这一特殊群体的需求有所缺失。本文通过全面梳理国家有关标准,分析国内外城市先进案例和学
界的相关研究,并基于珠海的问卷调查与规划反思,对珠海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体系构建、规划布局
与建设指引进行了专项研究,重构了珠海市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规划布局体系,以期为反思当前的公
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体系提供参考,为面向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提供初步探索实践。
关键词:未成年人 校外活动场所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人本主义
1、引言
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生产生活的基本保障,按照相关规范定义为居住区配建设施的总
称,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居委会、社区服务
中心、老年设施等)、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目前,国内对于公共服务设施的规
划研究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指标体系的构建、借鉴西方区位理论建立公共服务设施
空间模式、经济属性分类以及建设方式的探讨等方面。集中关注设施空间的规划研究而忽略
了非设施体系的构建,以往的研究多以设施的配建标准和空间布局为主,而忽略对了对非设
施体系的构建研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共服务及城市公共
设施限于体制障碍约束,已不能满足不同阶层人群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制约了“社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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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实现 。可以说,缺少进一步细分人群,面向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研究。
当前,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规划更应强调以人为核心,在城市转型下探索
更具有针对性的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珠海在建设国际宜居城市的发展过程中,更加关注宜居
环境建设,注重以人为本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针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对构建未成
年人的校外活动场所体系进行了规划探索,编制出台了《珠海市未成人校外活动场所专项规
划》,旨在打破传统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局限,系统梳理未成年人的校外活动场所现状,
构建既符合城市发展要求又真正满足未成年人成长需求的校外活动场所系统体系。
2、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概念
2.1 未成年人的定义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群体往往具有自我中心、
叛逆、两极性等特点。
2.2 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的特点及关系
校内教育:主要是狭义上的教育,在校内对未成年人进行
知识和技能的传授,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
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
校外教育:主要是广义上的教育,其具有开放性、地域性、
多样性、体验性和闲暇性的特点,能够增进未成年人的知识和
技能,培养其社会化能力,并影响其思想品德活动,是未成年人成长教育更为广阔的平台。
2.3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概念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使用对象是以未成年人为主,为未成年人提供的活动场地,部
分场所可以与其他人群共享使用。可以定义为以未成年人的使用为主,以增进身心健康、提
高和拓展知识与技能为目标,在校外按照特定意图组织的公益性场所。具有多样性、系统性、
公益性的特点。
3、珠海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规划探索
3.1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现状:基于规划的反思
珠海市2012 年末常住人口158.26 万,其中户籍人口106.55 万,暂住人口51.71 万。
根据《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5 年修订)》,2020 年珠海市建立由“主城
区—新城—中心镇”构成的渐进式、集约组团型城市空间结构,各城市组团间形成既有分工、
又有协作的互动式发展格局。
目前,珠海市专属于未成年人的校外活动场所只有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
两处,此外还有各级文化站、体育场所、公园绿地和各类校外教育基地等与社会共用的设施
提供场所补充。据统计,从数量上而言,珠海市目前可供未成年人进行校外活动场所共119
处,其中供未成年人专用的为2 处,其他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提供补充性场的设施84 处,校
外活动基地33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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