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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发文核稿后)
浙江大学医学部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试行)
(2010年5月修订)
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是学校育人的重要环节。为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落实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医学部学生学习生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一、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组织机构
医学部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医学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工作。
1、学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学部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学部副主任
成 员:教学办公室本科生科、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华家池学生管理中心
2、学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组 长: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教学办公室本科生科、辅导员、班主任
3、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与团支部素质拓展认证小组合署)
在班主任、年级辅导员指导下,由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牵头的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同学测评记实工作,一般由5人组成。具体工作:接受同学申报,项目认证,班级内公示数据,加分等。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
1、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
2、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申报与认证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教师评议与同学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3、发挥评价过程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奖选优和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体系及具体操作办法
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思想品德、知识水平、综合能力和身体素质等四个方面。
(一)思想品德评价
1、评价依据
对学生日常行为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评价主要包括:
① 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表现,包括班团、社团、学生会、学园、学部、学院(系)、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学习、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等。
② 学生干部在社会工作中的表现。
③ 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的表现。
④ 学生在宿舍文明建设中的表现。
⑤ 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情况。
2、评价方法及结果
通过“记实”和“评议”两种方式进行思想品德评价。“记实”为贯穿全学年的量化评价,“评议”为学年末进行的定性评价。
(1)“记实”包括“申报认证”、“宿舍记实”和“违纪行为”。
“申报认证”是指学生按照“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程序,向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申报个人在学习、生活与工作中符合申报条件的行为及表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和学部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按规定进行审核和确认。“申报认证”的内容包括评价依据中的第①、②、③项。
“宿舍记实”由宿舍管理部门根据《浙江大学学生宿舍记实考评管理规定》,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
“违纪行为”包括学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和学部等部门通报批评的行为。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其思想品德等级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申报认证”占“记实”评价结果的85%,“宿舍记实”占“记实”评价结果的15%。
(2)“评议”包括“个人自评”和“教师和同学评议”。
“个人自评”是指学生在学年小结表上所作的年度小结。
“教师和同学评议”是指班主任、辅导员和全班同学对班级内每个同学的“记实”评价结果进行评议和确认。师评分中,班主任评分和辅导员评分各占50%。
(3)评价结果确定
由班主任召开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参加的审定会,依据下列要求进行审定:
①“德”分中,“记实”的权重为0.6,“评议”的权重为0.4 ( 同学互评0.2,教师评议0.2 )。
用公式表示:“德”分=[记实×60%+同学互评×20%+师评×20%]×85%+宿舍成绩×15%。
其中:同学互评分=[全班学生对该同学评议分数之和—(n个最高分之和)—(n个最低分之和)]÷[全班学生数—2n],n=全班学生数× 10% ( 四舍五入取整数 )
师评分=教师测评量表中对每个学生的评价分数。
为了使考核分值合理分布,上述“德”分、记实成绩、本人申报认证成绩、同学互评成绩和师评成绩均进行计算机处理。
②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比例如下:
优秀 良好 合格或不合格 小班前50% ≤小班后50% 不确定比例 ③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9年1月修订)》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申报、认证标准(见附表一)和同学互评、师评标准(见附表二)。
评价结果在班级公示后由班主任签字上报学院综合素质评价与评奖评优工作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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