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宝安区物业管理信访投诉处理程序 - 住宅局
宝安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对外办事流程及表格
目 录
宝安区物业管理信访投诉处理程序………………………1-5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6-7
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的告知书…………………………………8
关于深圳市 区 住宅区(大厦、工业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的通告…………………………9
5、关于深圳市 区 住宅区(大厦、工业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讨论事项的通告……………………………………10
6、深圳市管理规约(示范文本)……………………………11-14
7、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15-21
8、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22
9、深圳市 区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23
10、关于深圳市 区 住宅区(大厦、工业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示…………………………………24
11、业主大会表决票……………………………………………25
12、住宅区(大厦、工业区)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26-27
13、关于深圳市 区 住宅区(大厦、工业区)业主大会
会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结果等事项的通告………28
14业主委员会备案流程…………………………………………29
15、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30-34
16、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申请表…………35
17、关于深圳市 区 住宅区(大厦、工业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启用的通告…………………………36
18、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申报程序………………37-38
19、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表(三级)………………39-45
20、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暂定)资质申报程序…………46-47
21、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表(三级暂定)…………48-53
22、社区自建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和三级(暂定)资质申报程序……………………………………………………………54-55
23、三级、三级(暂定)资质变更程序………………56-57
24、三级、三级暂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58-59
25、业主委员会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流程…………60-64
26、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信息采集表(业主委员会)…………………………………………………65-67
27、开发建设单位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指南………………68
28、深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表(建设单位)…………………………………………………69-70
29、开发建设单位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操作指南…………71
30、深圳市以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申请表……72-73
31、住宅物业服务费定价、调价程序…………………………74
32、宝安区物业服务费定价、调价审批表……………………75
33、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程序…………………………………76-77
34、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78
35、异地(区)物业服务企业接管项目登记程序……………79
36、异地(区)物业服务企业接管项目登记表………………80
宝安区物业管理信访投诉处理程序
根据《信访条例》及《深圳市物业管理投诉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程序。
一、物业管理信访工作的职责分工
物业管理信访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各街道办、工作站(居委会)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办理相应信访案件。
(一)下列物业管理信访案件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办理:
1、按照法定职责,应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受理的;
2、上级机关、市、区信访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转送交区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的;
3、街道办做出处理或明确答复,信访人无正当理由反复缠访的。
按照职责分工,应由街道办调查处理的信访件,区行业管部门应及时转交街道办办理,街道办应当在要求办结期限内办结案件并抄送区行业主管部门。
区行业主管部门受理的信访件,可委托街道办办理。街道办应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协调。需要作出行政处理的,由街道办提出意见报区行业主管部门决定。
必要时,区行业主管部门将成立专案组处理重、特大物业管理信访案件,专案组由区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协会及行业专家、法律专业人士等人员组成。
(二)下列物业管理信访案件由街道办办理:
1、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转送交街道办办理的;
2、关于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以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方面的信访。
案情复杂的,街道办应及时召集联席会议,邀请区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参加。
街道办应充分利用社区综合协调的优势,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案件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