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等学校试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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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等学校试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

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办法 (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1号)和《安全天津建设纲要(2015-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治安、体制强安、科技兴安、文化创安,为落实《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的所有化学品(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化学品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应符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53号)规定。工业产品的CAS号与《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CAS号相同时(不论其中文名称是否一致),即可认为是同一危险化学品。 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险化学品并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对于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分类,经过鉴定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化学品只要满足《目录》中序号第2828项闪点判定标准即属于第2828项危险化学品。 如果国家、天津市有关规定及危险化学品目录发生变化,以必威体育精装版文件为准。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总量控制、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学校的主体责任。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 第四条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校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实验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相关具体责任。首席研究员和导师对参加实验的学生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五条 各学校须建立“校—院(处)—系—教师—学生”的全方位安全管理体系,按照“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形成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第六条 各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责任制; (二)制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的技术支持和硬件条件保障; (四)制订并落实本单位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巡视检查制度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八)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九)建立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严格落实好责任追究。 第七条 各学校需明确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及废弃物的处置等环节的负责部门及负责人。 第八条 各学校须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仓库装置设施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 各学校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使用、管理等具体情况,建立符合本学校实际的信息管理平台。危险化学品须全生命周期监控,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申请、采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各环节须有详细的记录,所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条 各学校应当对实验室负责人以及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管理教育及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相关工作。各学校应建立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情况。 第十一条 各学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使用新设备,应熟悉掌握其安全技术性能,对存在易燃易爆高风险的实验项目应进行风险分析,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 使用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如:气瓶与各种瓶装气体等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经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合格标志,否则不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 第十三条 各学校须有专门机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严格规范采购程序,逐级审批。不得向不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危险化学品;不得购买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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