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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申请被受理后每5日风险提示.pdfVIP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申请被受理后每5日风险提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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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申请被受理后每5日风险提示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 14-114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申请被受理后每5 日风险提示公告 本管理人及其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已于2014 年 11 月25 日开市起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二十 个交易日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实施停牌,即交易期间为2014 年 11 月25 日 —2014 年 12 月22 日之间的交易日,从2014 年 12 月23 日开市起公司股票将停牌,如 果法院作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的裁定,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复 牌。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14.4.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若在公司2014 年年报披露之前,公司重整计划尚未获得法院批准,公司股 票未能复牌,而公司2014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会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也就无法复牌,直接 进入暂停上市阶段。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2.1 条的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2014 年修订)》第 14.1.1 条的规定,如公司2014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 险。 3、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公司2015 年财务会计 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14.4.1 条的规定,则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 市的风险。 4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 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公司进入 重整程序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 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如果管理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者 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 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未获得法 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 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4.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重整进展情况 1、2014 年11 月19 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 作出 (2014 )锡破字第 000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江苏霞客环 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重整申请。2014 年11 月20 日,无 锡中院作出 (2014 )锡破字第 0009 号《决定书》,指定无锡融海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14 年 11 月24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 理公司重整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8 ) 2 、2014 年 11 月27 日,无锡中院作出 (2014 )锡破字第0009 号 《关于公 司管理人申请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答复》,同意公司管理人管理财产和营业事 务。公司重整期间采用管理人管理模式。自2014 年 11 月28 日起,公司信息披 露责任人为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14 年 11 月29 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进展及风 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4-106) 3、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无锡中院已依法确定相应的审计与评估机构负责公司重整的审计与资产评估工 作。管理人已启动公司重整相关工作,目前财产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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