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安装工程质量奖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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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安装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机电安装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第一节 总则 1.1 为贯彻本工程的质量理念,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1.2 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劳务班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第二节 奖励标准 2.1 在每周“质量大检查”活动中,得到甲方及监理方表扬的班组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100元/次。 2.2 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劳务班组200元的奖励。 2.3 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200元的奖励。 第三节 处罚条例 3.1 基本规定 1. 工程开工后,劳务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相关人员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2. 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3. 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5. 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元/次的处罚。 6. 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7. 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则将给予200/次的罚否款。 8. 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元的处罚。 9. 劳务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单位200元罚款,项目执行负责人处以5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劳务单位处以500元罚款,项目执行负责人处以1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项目执行责令退出现场,劳务单位必须另行安排,并满足项目要求。 10. 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劳务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11. 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技术批准,否则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次罚款,并对有关人员处以100元∕次罚款。 12. 劳务单位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500的罚款,具体金额以相应条款规定为准。 13. 劳务单位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14. 劳务单位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落实问题的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罚款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罚。 15. 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劳务单位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16. 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项目执行负责人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 17. 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相关条款为准)。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1000元/人/次的严厉处罚。 18.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劳务单位现场负责人处以800~1000元/次的罚款。 19. 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3.2 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的要求。 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与建筑结构构件的连接应牢固,不得采用熔焊(电气焊),且严禁热加工开孔。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的连接必须具有不可拆卸性,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金属导管(除复合型可挠金属导管外)必须接地或接零。金属软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管。电缆金属支架、导管过墙、板的电缆金属套管应保护接地或接零;钢管与箱体间应按规定做跨接地线。镀锌导管、可挠性保护管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地线;金属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安装牢固,并不得敷设在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上方。金属线槽不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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