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是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向医疗机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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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是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向医疗机构

 医疗纠纷是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向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请处理所引起的纠纷。广义而言,凡病人或其家属对医疗护理工作不满,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失误,对病人出现的伤残或死亡,以及诊疗延期或者痛苦增多等等情况,要求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事件,统称为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的一方是医方,一方是患方,主要存在于诊疗护理过程中,其客体是生命权或者健康权。一切医疗纠纷的发生都是以患方认为自己的生命权或健康权受到侵害为基础的,在实践中通常表现为病人在就诊时,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或者是从心理上感到埋下不良后果的隐患,并且这些不良后果的产生被患者自己认为是由医方的过失所造成。   (二)当前医疗纠纷的特点   1.医疗纠纷的发生呈明显上升趋势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不断深入,医院都将“以病人为中心”作为医疗服务的根本宗旨,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却迅速攀升。据某卫生行政部门对当地医疗机构的抽样统计,仅去年一年医疗纠纷上升了75.8%。   2.处理时间长,难度越来越大   由于医患双方对赔偿数额差距较大,医疗鉴定时间较长等原因使处理时间较长,并加大了医疗纠纷的处理难度。   3.索赔款额越来越高   患者在医疗纠纷处理中提出补偿已成为主要目的。全国各地高额赔偿诉讼医疗纠纷明显上升,且赔偿项目增多,如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索赔价逐步提高。   4.民事纠纷向治安、刑事案件转化   病人及家属向医方施暴的恶性案件在各地时有发生。据报载,北京市近3年来有71家二级以上大中型医院就发生医务人员被殴打事故502起,致伤残90人;发生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件1500余起。   (1)医院领导重视不够,管理人员缺乏,素质不高   现阶段医院管理队伍特点之一是由医疗技术骨干改行或兼任行政领导,优点是管理者精通业务,缺点是缺乏管理知识,尤其是法律意识滞后,对医疗纠纷产生的不良后果缺乏足够认识,对医疗纠纷的防范和管理不够重视;有关人员素质不高,不懂法律,工作被动应付,不能及时、有效的化解一些矛盾。   (2)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医疗工作制度是保证医院质量、防止差错事故的重要法规。有的医院医疗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力,有的虽然制度健全,但不能认真落实。部分医院人员有章不循,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医院操作规程,导致诊疗、护理中的差错或事故。   (3)医院人员服务态度和医德医风差   部分医务人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在诊疗过程中,对患者态度生硬,缺乏同情心,患者或家属在诉说病情时,不注意倾听,由此导致误诊、误治,另外有些医务人员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开大处方、让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甚至个别人员接受吃请、收受红包,造成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以致酿成纠纷。   (4)医院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心   责任心不强引起的医院纠纷有多方面的,如:诊断、分析、观察病情不认真,出现漏诊、误诊,病情记录不及时或病情描述不详细等;对病情变化交待不详等都是引起医疗纠纷的集中点。   (5)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不高,素质低   由于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不高和医院技术条件等限制,达不到病人所期望的效果,甚至出现一些技术的失误,造成误诊、漏诊、护理过失,是导致医院纠纷的最常见的原因。比如,有些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低下,当病人病情急剧变化或遇到危重疑难病人时无所适从,或者采用的救治措施不利,又不及时请专家会诊等。   (6)医务人员法制观念不强   部分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比较淡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病历的法律作用认识不足,故而对原始病历记录不全或涂改,一旦发生问题引起病人的不满意甚至怀疑弄虚作假。比如,在治疗过程中,某些并发症是难以避免的,或某些疾病虽经积极救治也是不可逆转的,但病历内容记录的不够完善、准确,记载的内容与实际不相符,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缺乏处理依据,甚至造成被动的局面。   二、医疗纠纷的防范   医疗纠纷一旦发生,不仅需要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处理,而且也给患者造成人身和精神上的损害,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医疗机构应当立足于本职,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一)熟悉常用的医疗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医疗法律法规对医疗约束和要求   近年来我国相继颁布实施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同时卫生部也相应颁发了《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全国医院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规章制度。到目前我国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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