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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教育资料
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公司
安全生产保证资料
第六分册
安 全 教 育
安全管理资料目录
第六分册
编号 资 料 内 容 编制人 1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吴江华 2 施工项目(二、三级)安全教育参考文件 吴江华 3 孔桩班安全教育 吴江华 4 钢筋班安全教育 吴江华 5 模板班安全教育 吴江华 6 砼班安全教育 吴江华 7 水电班安全教育 吴江华 8 外架班安全教育 吴江华 9 砖工班安全教育 吴江华 10 抹灰班安全教育 吴江华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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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定
建设部建教[1999]83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公司所有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经培训教育取得岗位合格证书的人员,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公司的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起重、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必须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5、公司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公司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7、公司新进场工人(含临时工),必须接受公司、工程处、项目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⑴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⑵工程处(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⑶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安全培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1、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工程项目必须建立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或者管理活动。
2、各工程处,工程项目对职工培训教育的计划,报公司教育部门备案。
3、公司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授权,建立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站,按三个培训条件配备了师资,对职工的安全增长率可以办理培训或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外培。
4、公司职工的安全教育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
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
公司一级安全教育:
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
1、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是: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㈠安全法规
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宪法第42条、43条
刑法有关规定
刑法第113条、114条、115条、187条
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
⑴《工厂安全卫生规程》([56]国议周字46号)
⑵《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56]国议周字40号)
⑶《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⑷(国经府字244号)
⑸《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令第9号)
⑹《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82]59号)
⑺《关于在工业交通企业加强法制教育严格依法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国发[80]84号)
⑻《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生产和劳动安全检察工作报告的通知》(国发[83]85号)
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㈡、各部委发布的有关规定
1、《建筑安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83]城市字第83号)
2《关于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决定》([81]建工)
3、《关于加强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4、《建筑安装工人技术操作规程》([80]建工劳字第24号)。
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1960年7月联合公布)
㈢、安全技术费用:1、国发(79)100号;2、计劳(79)326号;3、(79)劳总护字45号;4、(79)工发69号。
㈣、1、国务院75号令;2、建设部3号令;3、高检院、劳动人事部(关于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的几条暂行规定96、3、25)。
㈤、安全技术标准:
防护用品技术标准;
钢管脚手架扣件技术标准;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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