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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航空货运实务与法规讲义第一章-2017年10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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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航空货运实务与法规讲义第一章

第一章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基础知识 一、国际航空货运特点 优势 劣势 运送速度快 运价较高 破损率低、安全性好 载量有限 空间跨度大 易受天气影响 可节省生产企业的相关费用 二、航空货运组织 2.1 国际组织 2.1.1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CAO:ICAO是各国政府之间组成的国际航空运输机构,是负责国际航空运输的技术、航行及法规方面的联合国专门机构。它所通过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应,各成员国必须严格遵守。总部设在加大拿蒙特利尔。 1. ICAO的具体任务 确保全世界民航事业安全而有秩序地发展壮大 满足全世界人民从航空事业中获取安全与经济的效用 鼓励各国为发展民航事业的航路、航站及助航设备而努力 鼓励各国为和平用途改进航空器的使用技术 确保各缔约国在国际民航方面获得平等的机会 避免各缔约国的差别待遇 促进各国和平交换空中通过权 2. ICAO的主要工作 法规 航行 安全监督 制止非法干扰 实施新航行系统 航空运输服务管理制度 统计 技术合作 培训 3. 中国与ICAO 旧中国政府于1944年签署《芝加哥公约》,成为ICAO创始成员国; 1974年,中国政府恢复参加ICAO活动,并当选为理事国; 2004年成为ICAO一类理事国 中国驻ICAO代表处位于蒙特利尔 2.1.2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 IATA是各国航空运输企业之间的联合组织, 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旨在调解有关商业飞行上的一些法律问题,促进国际航空运输的安全和全球航空客货运输的发展。 1. IATA的全球7大地区办事处 比利时的布鲁塞尔 智利的圣地亚哥 约旦的安曼 肯尼亚的内罗毕 中国北京 新加坡 美国华盛顿 2. IATA的具体任务 设定实施分级联运,使一张票据可通行全世界 协议议定客货运段,防止彼此间的恶性竞争 协议制定各文书的标准格式 协议规定运送入承运时在法律上应付的责任和义务 协议建立各种业务的作业程序 协议会员间相互利用装备,并提供新的技术知识 设置督察人员,以确保决议的切实执行 3. IATA的主要工作 运价协调工作 运输服务 代理人事务 法律工作 技术规范工作 4. IATA的会员: 会员必须是有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成员国颁发的定期航班运输许可证的航空公司。 *IATA与航空货代 航空货代资格审核--IATA 航空货代培训--IATA/FIATA 航空货运代理定义 (1)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 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 其本人并不是承运人。 (2)199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 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 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3)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或以自己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及服务费的行为。 航空货运代理的功能 (1)销售代理 sales agent --航协代理:经IATA注册,由IATA会员航空公司任命从事货运代理业务的代理 --集运商和分运商 --一级代理和二级代理:一级代理经过商务部、中国民航局批准认可的,可经营所有类型航线的货运代理人。有领单权和订舱权,可以向海关申请监管仓库;二级代理未经商务部、中国民航局批准的,只能经营国内航线的货运代理人。无领单权、订舱权和向申请监管仓库权。 (2)地面代理 airport handling agent 辅助外航装卸货物、分解处理货物和集装箱板;为飞机加油、配餐、清洁飞机、为旅客办理乘机手续、托运行李;飞机维修检查等工作。 航空货运代理设立条件 (1)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名称中含有“货运代理”、“集运”、“物流”字样; (2)人数:至少3名取得从事航空货运代理业务资格证书的业务人员; (3)有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4)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 (5)一级代理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陆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 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2项业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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