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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规真题
1A430000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
1A431000建筑工程相关法规 1A431010建筑工程建设相关法规
1A431011城市道路管理、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与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
一、城市道路管理与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
城市道路既包括城市中用于通行的一般道路,也包括城市中用于通行的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1.城市道路行驶方面的相关规定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上述车辆需要在道路上行驶的,须事先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
二、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与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1A43101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规定
一、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范围
凡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此规定。
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期限
(1)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l5d内,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d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的文件 2011案例四(5)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A431013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包括城市各类开发区)内,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1A43101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的装饰装修活动,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10号)执行。
一、室装装的开工报与监督
1. 开工申报
(5)装饰装修行为需经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改动卫生间、厨房内防水层的,应提交按防水标准制定的施工方案
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的行为P379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四、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A431015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规定
一、诚信行为信息定义
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诚信行为记录的发布
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制度。
诚信行为记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其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d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P38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政主管部门将确认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当地发布之日起7 d内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个月,同时将整改结果列于相应不良行为记录后,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信息发布部门可延长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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