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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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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RDS专20120601301)
招标单位(盖章):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盖章):南通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 2012年6月20 日
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
日 期:2012年 月 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2012年 月 日
如东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业主
名 称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1项目名称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1.1项目地点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1.1建设规模开发区先期启动区总体规划约23平方公里,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约530公顷。1.2项目招标
方式公开招标2.1招标内容
和范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两规划实行捆绑式招标,由一家设计单位承担编制任务。2.2规划编制
周期要求计划总规在9月中旬前完成初步方案评审。在2012年 10月底之前完成总体规划。2013年3月底前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4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甲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 6.1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招标人提供方便。15.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 45 日历天。16.1投标保证金金 额:人民币 贰万 元17.1投标文件
份 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9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楼)
收件人:南通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12年7月 10 日 下午15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开 标开标时间:2012年7月 10 日 下午15时。
地 点: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22.2评标办法综合计分评标办法 30.1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33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伍 万元。履约保证金在规划编制图纸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15日内退还(不计息)。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季洁 联系电话: 05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6号
联系人:王海军 电 话:(0513传 真:(0513 邮 编:226400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工程说明
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5 项。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部门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本项目的规划编制单位。
招标内容和范围、规划编制周期
本次招标的内容和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
本规划编制周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资金来源
本工程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8项。
合格的投标人
4.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甲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
4.2项目规划编制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或规划类高级工程师资格。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参加本招标活动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规划编制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但所有问题都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
(二)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答疑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修改或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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