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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住所、公司名称)
【4】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注:以《河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执行,详见后页)
◆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 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8.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9.承诺书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请提交与申请事项相关文本,以上文本仅供参考。如与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规定有出入的,请以国家工商总局相关的规定为主。
3.在提交的所有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一致,代理人签字”。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提交材料一式一份。
河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登记条件的规定
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规定如下:
第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登记,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由申请人负责。
第二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一)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二)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三)自有房产或者租赁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属城镇房屋的,可以提交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房屋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提交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者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租赁房屋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第三条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外,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四条 允许“一址多照”。放宽股权投资企业、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产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同一地址可以作为两个以上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
第五条 允许“一照多址”。无需前置审批的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区域范围内的,可以申请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地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第六条 对前置许可部门已经核准的申请人住所(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时,可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予以登记,避免重复审查.?
第七条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放宽后,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监管,在各自职责范国内承担监管责任,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发现登记虚假住所或不符合行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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