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神铁路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维修办法(新改) 201402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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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神铁路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维修办法(新改) 20140208

包神铁路集团公司列车尾部 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维修办法 调度指挥中心、运输段、机务段、电务段: 为进一步做好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的日常管理、使用、维修及故障应急处置工作,快速、高效的解决列尾装置运用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充分发挥设备保安全的作用,根据我公司运输生产发展的需要,修订下发《包神铁路集团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维修》,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使用、维修细则。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行规》附件-6同时废止。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 包神铁路集团公司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 管理、使用、维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简称列尾装置,下同)是用于货物列车的重要行车安全设备。为保证列尾装置的正常运用和货物列车的运行安全,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道部铁运〔2012〕39号《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及维修办法》、铁运函〔2002〕232号《关于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运用维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及部颁《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TB/T2973—2006)、《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主机检测台》(JJG(铁道)190—2005)和《行车组织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列尾装置实际运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包神铁路集团管内调度指挥中心、运输段、机务段、电务段对列尾装置的使用、管理、维修和考核,上述单位应严格执行。 列尾装置的管理 第三条 列尾装置由两大部分组成,即:固定在机车司机室的列尾控制台或列尾控制盒;列尾主机(中继器)、地面中继器及地面检测附属设备(包括列尾装置运用信息监控系统)。 第四条 列尾装置及相关附属设备的功能、技术指标、设备安装、检测、运用等,要符合国家铁路行业的相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 列尾装置的设置、使用,应符合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包神铁路集团管内采用统一制式的列尾装置。列尾主机(中继器、电池)应统一涂打“包神”文字标识及编号。 第七条 列尾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列电务段资产。 第八条 列尾装置管理、使用、维修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使用、维修、交接、检查等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台账簿册;制定管理、使用、维修人员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列尾装置检测、充电、维修作业岗点,须提供稳定可靠的电源(两路电),保证不间断供电。 第十条 列尾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由电务段负责。 机车列尾控制盒(机车列尾控制台)、机车电台的检测和维修由电务段负责。 第十一条 各单位对列尾装置的使用、管理、维修人员要进行技术业务培训。新设备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培训,定期培训、新上岗职工培训由各单位组织。 第十二条 列尾装置运用区段 【货物列车挂列尾装置。参考《行规》附件6规定】 1.万水泉南站至包头、万水泉间,由呼铁局机车牵引的列车,须挂呼铁局专属列尾主机(中继器)。 2.万水泉南站至神东、乌兰木伦区段,须挂包神铁路集团列尾主机(中继器)。 3.万水泉南站至甘泉间,由甘泉铁路机车牵引的列车,须挂甘泉铁路列尾主机(中继器),并随同机车使用。 4.神朔至包神铁路集团管内运行且由神朔机车牵引的货物列车,须挂神朔的列尾主机(中继器),并随同机车使用。 5.包神铁路集团管内至神朔管内运行且由包神铁路集团机车牵引的货物列车,须挂包神铁路集团的列尾主机(中继器)。 开行救援列车是否使用列尾装置,按列车调度员指示办理。 列车始发站,应严格按照运用区段和规定使用列尾装置,禁止跨区段使用。 第十四条 使用列尾装置的区段,在办理列车始发作业的车站,由运输段根据需要设置列尾检测作业点,除列尾装置的摘挂作业外,还负责电池充电、监测、保管和调整回送等工作。【建议列尾调整由调度负责】 第十五条 列尾装置管理、使用、维修需建立以下表簿册(格式见附件),各类簿册要认真填记,并保存一年: 1.《列尾主机运用登记簿》(列尾作业站设) 2.列尾装置故障处理记录簿(电务段设)。 3.列尾装置定检记录簿(电务段设)。 第三章 列尾装置的配置 第十六条 列尾装置的配置数量要满足运输生产的需要,并保证一定的备用率。具体配置标准如下: 一、列尾装置配备及保管 1.列尾司机控制盒和列尾机车控制台均按运用机车(包括备用机车)台数配备,并按实际运用数量的30%备用。备用设备由电务段无线检修工区保管。 2.列尾主机按货物列车运行对数配备,列尾中继器按万吨列车开行对数配备,并按实际运用数量的30%备用;列尾主机、中继器的电池,按主机、中继器的台数对应配备,并按实际运用数量的100%备用。由电务段提报设备需求。备用设备由运输段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至各检测点保管。 二、列尾检测作业点设备配置 1.列尾装置主机检测台3台(备1台);每4块电池(包括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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