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购买通用合同条款_44349.doc

  1.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设备购买通用合同条款 目 录 合同 第一章 定义 “买方”是指某某公司或独立法人 “卖方”是代表本合同供方在合同文件上签字的一方,其单位名称见上。 “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上述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价格”是指卖方正确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卖方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材料、文件。 第二章 合同 2.1 本合同标的为附件一所约定范围内的成套设备,包括合同设备、备品备件、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合同其他部分约定的全部工作等。 第三章 合同价格 3.1 合同价格:即卖方为履行和承担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责任的合同总价。 合同价格的组成(或分项价格)见附件二,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X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CA)、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责任的贸易术语按照Incoterm2000来解释.。 3.2 设备价格、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包括与其相关的卖方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境内制造的设备(部件或专用工具)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机场(车上/船上/飞机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包装费,进口设备(部件或专用工具)从制造厂到目的港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包装费和进口环节的所得税、费(如关税、报关费、增值税等)。 3.3 装配费:指由买方或第三方提供零部件、元器件,由卖方按照本合同技术要求将该些零部件、元器件与卖方设备接合、组装、装配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设备整体交付买方的费用,包括零部件、元器件交付卖方后的仓储、保管、运输费用等。 3.4 技术服务费:包括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卖方来买方现场和/或买方指定的装配地点的各种费用,包括卖方服务人员薪金(其中包括个人所得税费和生活费)及往返服务地点之间的旅费。买方将为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在服务地点提供生活及办公的便利条件,但生活、住宿、办公、通讯、医疗、交通、人身保险、翻译等费用由买方自理。对于买方人员在国外的设计联络会、设备验收(如果有),卖方应负责买方人员自中国到目的国和从目的国回中国期间所发生的办公、翻译、住宿、生活、当地交通、人身保险、机票等各种费用。 3.5 运杂费:设备(部件或专用工具)国内制造部分包括从制造厂的始发站/码头/机场(车上/船上/机上)至交货地点(车上/船上/机上)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输、包装费、装卸费、大件运输措施费及保险费等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国外制造部分包括从目的港始发站/码头/机场(车上/船上/机上)至交货地点(车上/船上/机上)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输、包装费、装卸费、大件运输措施费及保险费等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四章 支 付 4.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的支付采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 4.2 付款条件见专用合同条款。 第五章 交货和运输 5.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具体交货时间要求见附件四和/或附件三、七等,交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以满足现场工程进度根据买方要求进行交货。 5.2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交货地点交货i记录为准,但是,如果在到货检验过程中发现错误,如货物缺损、装箱单与实际到货不符等,则交货日期以通过现场修复、补充发货等手段完全改正了发运交货错误的时间为准,该日期即本合同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依据。 5.3 交货地点:专用合同条款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5.4 卖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三、四的规定向买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清单。分别在每批货物启运30天前及每批货物备妥、运输工具出发前48小时,以传真将以下内容通知买方书面确认、同意后实施: 合同号; 货物预计抵达日期: 货物名称及编号; 货物总毛重; 货物总体积; 总包装件数; 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m×3m×3m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 5.5 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的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办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5.7 在质量保证期内和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年内由于卖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合同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买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卖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2个月运到买方指定的地点。 5.7 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通知买方。 5.8 邮寄的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当

文档评论(0)

ustt00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