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法律场视野中制度竞争与立法行为选择下.docVIP

法律场视野中制度竞争与立法行为选择下.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法律场视野中制度竞争与立法行为选择下

法律市场视野中的制度竞争与立法行为选择  (二)蒂布特模型的引申法律市场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做是对蒂布特模型的引申。蒂布特模型是用来分析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而法律制度正是政府提供的一类重要的公共产品,如果我们将蒂布特模型中的公共产品限定为法律制度,那么该模型是可以借用来分析法律制度的。但是由于该理论本身具有的局限性,必须要对蒂布特模型做必要的引申才能更好地适用于对法律制度的分析。   蒂布特模型最大的意义在于突破了消费者无法影响政府决策,只能被动接受公共产品这一传统思维,从而为消费者设计了一个避免自己不喜欢的公共产品的退出机制,即通过“选择自己喜欢的居住地”的方式来消费对自己有利的公共产品,同时避免自己不喜欢的公共产品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后果。这一理论模型存在两个方面的局限:   第一,蒂布特模型中,消费者的消费行为选择仍然是以“实际的人身和财物流动”为前提的,蒂布特甚至将“消费者在各社区间的流动不受任何限制”作为其理论模型的第一个必备条件,可见“实际的人身和财物流动”在蒂布特心目中的重要性。但是就现代法律市场而言,在很多情况下,“实际的人身和财物流动”已不再是消费者选择性“消费”法律公共产品的必备条件了,尤其在全球化的国际法律市场上,这一点表现的更为明显。   第二,蒂布特模型中,蒂布特仅仅指出了消费者在公共产品消费中的“非被动性”,消费者个体可以通过“用脚投票”这一退出机制来避免对自己不喜欢的公共产品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后果。但是蒂布特并没有系统论述消费者们这种“用脚投票”式的消费行为选择可以返过来对公共产品提供者们产生的激励效应。就法律制度而言,这种激励作用就体现为对政府立法行为的激励。   我们可以将蒂布特模型引申适用到法律制度领域,即这种“退出机制”不仅可以让法律消费者们规避自己不喜欢的法律,还可以产生督促立法者顺应社会需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的激励效应。人们可以利用蒂布特所讲的“退出机制”来改变法律对自己的影响。比如人们可以通过决定住所来部分地选择法律。根据蒂布特的公共产品产品理论,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并不是完全由政府来决定的,在很大程度上,它还取决于公共产品消费者们的“消费偏好”,这种“消费偏好”可以通过选择自己“生活在哪里”来表现。换言之蒂布特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在公共产品问题上,存在这一个“消费者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毫无疑问法律应当是非常重要的一类“消费产品”,因为法律同样是政府提供的最重要的“公共产品”之一。   (三)法律市场上的卖方激励法律市场的存在,使得公民或企业可以在多个法域中选择由多个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凭自己的偏好选择自己的公共产品束,就好像一个消费者在鲜花市场上从多个摊位中选择自己喜欢的鲜花,然后再组成独具个性的“鲜花束”一样,公民和企业可以自由地在法律市场上选择“消费法律”。   事实证明,人们不仅仅是政府制定的法律的被动适应者,而且还是法律产品的积极的消费者和购买者。人们不是只能通过“投票”来影响立法,而且可以通过“消费行为的选择”来影响立法。这不仅是对传统法律观念的改变,而且会对政治治理模式产生影响。在法律市场存在的情况下,政治家不仅要考虑选民“投票”的问题,即使在“投票”结束之后,仍不能掉以轻心,因为法律产品消费上的可选择性会对法律制度本身的效果产生直接的影响。法律市场上的消费者总有激励去寻找适合自己需要的法律产品,而这种消费行为反过来将激励政府在立法时必须要将消费者们的偏好考虑进去,从而制定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来,同时还可以约束政府,使其不敢根据自己的好恶出台随心所欲的“恶法”。   五、影响法律市场的因素及法律市场中的立法行为选择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法律市场本身也有个发展变化的过程。由早期法律市场到今天全球范围内法律市场的形成,经历了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这其中,除了制度本身对法律市场的影响外,对法律市场发展产生影响的还有几个重要的因素。   (一)影响法律市场的几个主要因素交通是早期影响法律市场的一个主要因素。早期法律市场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人身和财物的实际流动。由于受当时交通条件的限制,除了少数人外,绝大多数人是无法通过“变更住所地”来实现对法律产品的选择性消费的。随着现代交通工具的发展和交通设施的不断完善,交通已经不再是阻碍人身和财物实际流动的主要因素了,交通的便捷为人们自由选择消费法律产品提供了便利条件。   通讯技术的发展对法律市场的影响也是非常明显的。早期人们的法律消费行为之所以只能采取人身和财物实际流动的方式,主要是受通讯条件的限制。随着通讯技术手段的发展,人们可以在人身不离开一个地方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另外一个地方的活动,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企业传统的管理方式和个人传统的生活方式,使得人们可以突破早期法律市场的局限性,在人身或财物不发生实际流动的情况下,实现法律产品的选择性消费。

文档评论(0)

ipad0c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