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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解析课件
《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 第一部分 不合理处方点评 第二部分 专项处方点评指南 一、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病历点评指南 二、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 三、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四、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 五、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指南 六、抗菌药物围手术期使用病历点评指南 七、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八、妊娠患者处方点评指南 九、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十、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十一、超说明书用药处方点评指南 十二、抗感冒药处方点评指南 指南结构 各项点评大致可分为五个部分: 概述 点评依据 实施方案 点评要点 点评登记表 处方点评背景 一 法律法规 2007年5月1日新的《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及其附件1:处方标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 《医院等级评审标准》 社会背景 1.患者意识的提高 2.体制的健全 3.紧张的医患关系 4.职责所在 处方点评的定义与意义 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意义:病人利益 保障临床医疗安全(处方的意义,功能 ) 法定依据 我院情况 一、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 2010年5月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2010年8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2012年8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方案》2011年度、2012年度 机构设置 1、处方点评领导小组——领导、管理职能,提供行政支持 组长: 李正发 副组长:刘国清、蒋荣峰 成员: 肖松青、沈宁平、熊嵘 2、处方点评专家组——由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技术评价和最终评判。 成员:余成民、李正发、刘国清、蒋荣峰、 贺爱华、文家松、熊嵘、肖松青、范文澜、沈宁平、周维林、唐素芳、罗国宏、张本亮、王斌 3、药剂科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提供技术支持,负责门诊处方、住院病历的用药分析和点评等具体工作。 组长:肖松青 成员:沈宁平、姚鹏、蒋庆仪、张德伦 专项点评 《专科医院等级评审》——抗菌药物和精神科药物 (每季度至少抽查门、急诊处方100张、住院病例30份) 落实情况: 抗菌药物:每月抽取全部使用抗菌药物处方及医 嘱进行点评。 精神科药物:3月底尝试实施一次,效果不佳(希望各专家提出指导意见) 处方点评的内容 1 是否有用药指征 2 药物遴选是否恰当 3 用法用量是否正确 4 联合用药是否恰当 5 是否重复用药 6 出现不良反应而未及时处理 7 中西药的联用是否合理 8 是否经济 9 与用药相关检查是否完善 处方点评依据 依据:药典、说明书、指南、教科书、循证医学的证据、合理用药的评价指标、国家制定的各项药物使用管理规范等 不规范处方 【点评标准】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详细分析见指南附件 处方点评的干预方式 1、工作基础 临床与药学人员,两者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2、不合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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