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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国际商事主体法律
2.兼并(merger) 兼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或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是一家占有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 兼并的方法有三种: 1)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 2)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 3)对其他公司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股权。 3.收购(acquisition) 收购是指通过证券市场收购目标企业的股份或购买目标企业的股票达到控制目标企业,使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有偿转让的行为。 收购的途径有三种: 1)控股式 2)购买式 3)吸收式 企业并购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分类: 1)根据行业关系 ①横向(水平)并购 ②纵向(垂直)并购 ③混合并购 2)根据产权转移 3)其他方式 第四节 破产法 引例:1999年1月11日,广东国投因资不抵债146.9亿元向广东省高级法院申请破产.1月15日,广东省高级法院立案,次日法院宣告广东国投破产,由法院指定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2003年2月28日破产程序终结,历史4年,但继续保留清算组.省高级法院集中全省法院力量,统一指挥和调度,投入全省58个法院500多名法官,法警出动1万多次,采取了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法律措施,竭力追收其境内外财产.偿还财产通知书发出600多份,执行案件280多件,涉及金额近180亿元.广东国际大厦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债权的拍卖,就拍了3次.最后,扣除清算费用后,到201家债权人手上的只有区区25.36亿元,破产债权清偿率达12.52%. 一、破产的概念 1.破产(bankrupt) 传统破产法上的破产是指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将其财产分配给债权人以公平清偿其债务的法律程序。 现代破产法意义上的破产: 1)事实上的破产 2)法律上的破产 破产制度变迁:1.从债权人本位到免责主义 2.从公平分配破产财产到企业价值最大化 2009年6月1日,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向纽约南区美国联邦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这是美国历史上第四大破产案,也是美国制造业最大的破产案。 2012年1月19日,美国柯达公司于19日上午在纽约申请破产保护。柯达创立于1880年,是世界上最大的影像产品及相关服务的生产和供应商。 二、破产法的立法原则 1.商人破产主义与一般破产主义 2.免责主义与不免责主义 3.惩罚主义与非惩罚主义 4.清算主义与再建主义 三、破产法 破产法是规定在债务人丧失偿债能力时,法院强制对其全部财产进行清算分配,公平清偿债权人,或通过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的和解协议清偿债务,或进行企业重整,避免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 1)兼有企业法特征的债务清偿法 2)实体法与程序法融为一体 3)浓厚公法色彩的私法 四、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一)破产申请的提出 破产申请人可以是债权人,也可以是债务人本身。 各国立法规定破产原因的方式主要有: 1.列举主义 2.概括主义。 1)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持续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 2)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3)停止支付是指债务人以其行为向债权人作出不能支付债务的主观意思表示。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 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始以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为标志。大陆法系国家主要以法院的破产宣告为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 破产程序即告开始,即产生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 四、债权人会议 1.概念: 是指全体债权人借以参加破产程序并形成债权人意思表示的机构。 2. 职权: 1)核查债权 2)监督权 3)通过和解协议 4)决定债务人营业并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5)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方案 6)通过重整计划 3. 决议 一般性决议:由过半数的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 重大事项决议:由过半数的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五、和解与整顿 (一)和解 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为避免破产清算,由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及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法院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的制度。 (二)重整 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营业,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使之摆脱困境,并最终解决债务问题的债务清理制度。 六、破产清算 (一)破产清算人 (二)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范围的确定。 各国破产法采取的主要有固定主义与膨胀主义。 固定主义:以破产程序启动时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包括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为破产财产。 膨胀主义:破产财产不仅包括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启动时所有的财产,而且包括其在破产程序终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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