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经济法通论课件 公司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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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经济法通论课件 公司法律制度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事项 (1)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4。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新修订内容)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目的是避免大股东操纵选举,小股东也能选出自己的代表来。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二)董事会、经理 1。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2。《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与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会议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4。决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5。责任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6。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三)监事会 1。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四)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1。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六,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复杂。 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股份公司要有一定人数以上的发起人发起,还须经政府批准,设立程序较为复杂。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以前是1000千万)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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