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PDF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17-070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7 年6 月5 日14:30 在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02 号三迪华美达酒店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7 年5 月 19 日、2017 年6 月2 日以
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长陈添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 158,208,6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1.3664%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158,208,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36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 人,代
表股份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
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0人,代表股份0股。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拟
1
采取的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20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4,000,000股增至308,000,000
股,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至人民币308,000,000元,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等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158,20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黄发平律师、俞素娴律师出席
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