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研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试.PDF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研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我院研究生积极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扩大经
济学科的影响力,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济学院决定从2015 年起实施研
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为保证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学术交流包括国内学术交流和国外学术交流,国内学术交
流支持资金为学院自筹经费。
第三条 研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坚持“有序外派,公平竞争、择优资助”
的原则,根据学科特色、会议影响力等综合择优选派。
第二章 资助的对象及要求
第四条 研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资助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博士生和硕
士生,优先资助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委培生和定向生不属于资助范围。
第五条 申请条件
1.申请者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把华中科技大学
作为第一作者单位撰写的学术论文,已被本学科高水平学术会议正式录用,并被
邀请出席会议宣读论文或学术交流;
2.拟参加的学术会议必须是公认的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会议的主题和
内容必须与申请者学习阶段的研究方向、研究课题紧密相关。国内会议,如中国
经济学年会、中国数量经济学年会、中国金融学年会、中国统计学年会、中国世
界经济学年会、全国高校国际贸易学科协作会议、中国产业经济学年会、中国区
域经济学年会、中国高校政治经济学年会等;学院积极鼓励参加国外学术交流活
动,支持会议暂不设立指导目录,由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确定支
持情况。
3.已获得会议或其它项目、渠道资助的研究生不得申请研究生学术交流支
持计划资助。
4.申请国外学术交流的应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够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
第六条 每名研究生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原则上,国内、国外学术交
流每年至多各只能接受一次资助。每篇论文限资助1 人,若论文由导师和学生共
同完成,资助其中1 人,鼓励研究生导师资助学生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第七条 研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将根据申请人拟参加学术会议的规格及
申请人学术成果择优资助,同时兼顾各系受资助研究生的比例。
第三章 资助经费额度
第八条 研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主要资助往返旅费,包括会议费、住宿
费、签证费等。资助金额实行限额资助,遵循“先垫付 后报销”的原则,返校
后实报实销。国内限额为不超过2000 元/人,会议地点在亚洲的资助限额为12000
元/人,会议地点在亚洲以外的资助限额为16000 元/人。
第九条 参会研究生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学校财务制度,合理安
排经费使用。交通、住宿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超出部
分由参会人员自理。
第四章 申报程序及要求
第十条 研究生须按以下程序申报研究生学术交流支持计划资助:
1.申请资助的研究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报“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内/国际学术交流计划申请表”;
(2)会议主办方发给申请人的正式邀请函(含会议时间、会议地址、会议
主题、组织方等);
(3)论文的会议录用通知书及被学术会议接受的相关证明;
(4)论文纸制版和电子版;
(5)提供会议召开的公开网页截图资料(如有)。
2. 在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所在学系、学院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审核通
过后统一送交学院科研秘书组。
第五章 管理
第十二条 除自然灾害、政治动荡以及其他不可抗因素外,获得资助的研
究生不得随意变更或放弃学术交流计划。凡获得资助资格而不出席会议者,不得
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
第十三条 获资助研究生在项目结束30 天内,须在学院或更大范围内做
一次公开学术报告。
第十四条 获资助研究生在学术会议结束后30 天内,需报送以下资料到
学院科研秘书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销资助款项。
1.填写“经济学院国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总结表”或“经济学院国外学
术交流支持计划总结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