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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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 (试行) 基本要求 四川省CDC环卫所 一、为什么要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卫生学评价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背景 (1)饮水安全与疾病的关系 (2)农村饮水的现状 (3)饮水安全项目的概况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问题 4、确保工程供水水质 5、发挥卫生防疫效果,服务群众健康 二、依据和范围 依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 《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8]3号) 范围 ——对新(改、扩)建的设计供水能力≥3000m3/d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其他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卫生学评价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三、组织管理 1、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爱卫办) 负责本省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包括:获取年度投资计划、制定评价年度计划、组建专家工作组、审核评价报告、报送有关部门、管理评价资料。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爱卫办)负责本省卫生学评价专家的资格审查,并报卫生部疾控局(全国爱卫办)备案。 3、评价专家工作组 (1)专业构成:主要包括公共卫生、卫生管理和给水专业; (2)专家工作组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3人,专家组组长应有正高级技术职称。 四、工作程序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爱卫办)按照饮水安全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制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计划,抄送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爱卫办)根据工作计划适时组建单个工程评价专家工作组。专家工作组制订本工程卫生学评价方案,展开评价工作并出具评价报告。 3、卫生学评价报告经组织实施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给当地人民政府,并抄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4、专家工作组进行卫生学评价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5、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前卫生学评价 (1)前期介入的重要性 (2)介入的主要方式 主要是以参与专题论证会等形式,开展水源卫生学评价、工程设计评价、工程技术审查等,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存档。 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卫生学评价 (1)新(改、扩)建工程卫生学评价应在工程试运行后期、竣工验收之前开展。 (2)核查工程供水覆盖范围和病区类型;评价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卫生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 五、 具体评价程序 1、省爱卫办成立单项工程卫生学评价专家组(一般由4-5人组成),并确定组长。专业构成: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给水专业。 2、专家组可按照:水源选择,取水构筑物及水源保护;厂区布置、净水工艺(包括消毒);调节构筑物及配水管网;水质检测及化验室;水厂运行管理进行适当分工。 3、省爱卫办将确定的评价相关事项通报给工程所在地县一级的主管部门和爱卫办,告知行程安排和要求; 4、由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先行对被评价水厂的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水样数)进行水质检测并提供报告。 5、要求业主单位或工程主管部门提供必需的资料: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文; (2)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其批文; (3)施工图及设计总说明; (4)水资源平衡分析; (5)水源水质丰、枯、平期的检测报告; (6)试运行期间出厂水、末梢水的水质检测报告; (7)所有的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证等索证资料; (8)供水范围、卫生防病的历史资料等; (9)其他必要的资料。 6、工作时间安排: 专家评价组入住工程所在地域县城。 (1)专家查阅所提供的上述资料。时间需半日。 (2)听取当地相关部门作该工程项目的建设背景及过程的沟通汇报。期间,专家组成员在了解“可研”、“初设”等内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与工程方进行信息沟通、数据核对和相关内容咨询(建议:一定要有工程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方等代表参加会议)。时间需半日; (3)现场考察调研:按专家分工重点进行考察,和水厂具体人员沟通、座谈。时间需半日。 (4)专家组按分工,先各人提出自已部分的书面的原则意见和建议。时间需半日。 (5)专家集中讨论,补充意见和建议,并拿出基本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时间需半日。 (6)与相关部门交换意见,并通报评价的初步结论。 (7)适时出具正式的卫生学评价报告。 六、评价的具体依据 1、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8]3号)。 2、全国爱卫办,卫生部办公厅五月八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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