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300381-溢多利-补充法律意见书8.pdfVIP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八)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 号富凯大厦B 座12 层 电话:010传真:010邮编:100033 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八)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 (八) 德恒DHLSZ2011 (非诉)第37-10 号 致: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 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已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法律意见》(编号:德恒 DHLSZ2011 (非诉)第37-1 号,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及《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律师工作报告》(编号:德恒DHLSZ2011 (非诉)第37-2 号,以下简称“ 《律 师工作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12693 号)(《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函》,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本所已出具 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一)》(以下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一)》”) 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二)》(以下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二)》”, 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反馈,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溢多利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三)》 (以下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三)》”、《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溢多利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四)》 (以下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四)》”)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溢多 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 3-3-1-1 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八) (五)》(以下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反馈, 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六)》(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七)》” 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六)》(以下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七)》”。 鉴于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3 〕42 号)(以下简称“42 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 〕43 号)(以下简称“43 号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 〕 44 号)(以下简称“44 号文”)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42 号文、43 号文、44 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

文档评论(0)

535600147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6010104234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