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信托和其在我国推行意义.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人寿保险信托和其在我国推行意义

人寿保险信托和其在我国推行意义   【摘要】人寿保险信托作为一种结合保险与信托的新型金融业务,具有保障未成年受益人合法权益、资产管理以及避税的功能,是保险业与信托业合作的新途径与发展方向。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人寿保险信托及其特点,之后对人寿保险信托的发展历史进行了回顾,并且对国际上人寿保险信托的现状进行了概述,最后说明在我国推行人寿保险信托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实现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客户的三方共赢。 【关键词】人寿保险信托 保险 信托 一、引言 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中国金融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阶段。作为金融的两大支柱,保险业和信托业的合作也由浅入深。例如,有的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利用信托的方式,把保险资金投资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而且已经获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可以说,保险业和信托业这之间进行合作并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将为我国的金融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目前,信托机构能够利用的保险资金包括保险公司的已收保险费和理赔支付的保险金。人寿保险信托作为一种新的业务,可以把数额可观的保险金转化为信托财产,这种方法把保险和信托两种方式进行有机的结合,为两个行业间的合作开辟出一条新的路径。 二、人寿保险信托及其特点 人寿保险信托(Life Insurance Trust)又被称作保险金信托,它是以保险金或人寿保险的保单作为信托财产,由委托人(通常为保险的投保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当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赔款或支付满期保险金时,这部分资金将依招合同约定交付于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管理、运用,并于信托期间终止时,将信托资产及运作所得收益交付于信托受益人。 根据信托?譹?訛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标的财产的行为。由于在信托的过程中,财产所有权依法从委托人的财产中分离并转移至受托人,如果委托人另有债务在身的话,那么这笔信托财产将不能被用于偿债。这就是说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即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一旦成为信托财产后,任何人将无权对这一部分财产进行强制执行。通过人寿保险信托这种产品,受益人就能够依照投保人(信托关系中的委托人)的最初意愿,得到信托公司对于保险金的专业理财服务,并最终得到保险金及其投资所得的收益。 人寿保险信托是一种定制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它可以针对不同客户提供专业的理财服务,并且能够在房地产及遗产事务中起到合理避税的作用。美国早期的信托机构就起源于保险公司,一些保险公司兼办赔款之后的保险金管理业务,实际就是信托业务。因此,可以说人寿保险信托是在保险业务的基础上而衍生出的一种信托业务,是信托业务与保险业务的有机结合。 三、人寿保险信托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一)人寿保险信托的发展历史 十五世纪,近代意义上的信托业在英国出现。十八世纪,保险业也开始在英国逐渐发展。随着金融业大环境的繁荣,金融人才所获得的优待使得金融机构网罗了最聪明的人,他们针对不同理财需求的客户设计出个性化的金融产品。 在这种背景下,十九世纪中后期的英国和德国出现了人寿保险信托业务,二十世纪初美国也开始有了人寿保险信托业务。由于良好的金融环境和完善的资本市场,人寿保险信托很快就在美国迅速发展。当时的人寿保险信托业务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到期即付(pay-as-you-go)以及基金(funds),之后又不断衍生出了许多更富个性的种类。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寿保险信托在美国的规模逐渐超过了其在欧洲的规模。人寿保险信托能够在美国繁荣发展的主要原因,首先离不开美国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其次,发达的保险业使得其人寿保险的保险金给付额十分庞大,人寿保险信托的潜在客户因此非常客观。还有一点,美国很多保险的投保人担心受益人缺乏获得赔付保险金后的理财能力。这几方面原因,促成了人寿保险信托在美国的迅猛发展。 十九世纪西方国家的对外扩张,使得亚洲的日本与中国也出现了人寿保险信托业务。1925年,日本的三井信托公司推出了首例人寿保险信托产品。1929年的美国经济危机传染到了全世界,日本也受到了很大影响。此时,人寿保险信托业务却逆势增长,而且对日本信托业的复兴起到了很大作用。二战前,人寿保险信托作为日本信托业的特色业务之一被大力推广。1996年新《保险业法》的实施,使得保险产品中有了一部分储蓄产品的性质,这使得保险公司的产品同银行等其他机构的金融产品有功能上的重叠,导致保险机构进入了银行的经营范围。面对这种情况,日本的金融监管机构不仅允许保险公司以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混业经营,也允许其他金融机构涉足保险业务。这种混业经营方式的出现,使得人寿保险信托这种复合型产品在日本得到了发展空间,并

文档评论(0)

linsspace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