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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教案12(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法教案 绪论 第一章 合伙法 第二章 公司法 第三章 跨国公司法 第四章 合同法 第五章 代理法 第六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七章 国际技术贸易法律制度 第八章 票据法 第九章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 第十章 反倾销法 第十一章 国际产品责任法 第十二章 国际商事仲裁 第十三章 国际商事诉讼 第十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第十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十二章 国际商事仲裁 [教学目的] [本章内容] [本章重点] [本章难点] [思考题目] [课时安排]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和特点、仲裁协议及其作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的承认与执行等法律制度。 [本章内容] 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概述 第二节 仲裁协议 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及规则 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本章重点] 1、仲裁协议 2、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的承认与执行 [本章难点] 国际商事仲裁与诉讼的差异 [思考题目] 1.商事仲裁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2.简述仲裁协议的形式和基本内容。 3.简述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4.1958年《纽约公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5.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课时安排] 2课时 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概述 一、仲裁与国际商事仲裁 (一) 仲裁的概念和类型 (二)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二、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与特点 三、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制度 (一)仲裁的概念和分类 仲裁(arbitration)又称公断,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前或事后达成的协议,将争议交付第三者,由第三者按一定程序居中评断是非并做出裁决,该裁决对争议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依不同标准,仲裁可作以下分类: 1.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 2.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 3.合法仲裁和衡平仲裁 (二)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国际商事仲裁就是指国际商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依据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审理,由其根据有关法律或公平合理原则做出裁决,从而解决争议。 二、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与特点 (一)仲裁的性质 仲裁是同时具有契约性和司法性质的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仲裁的特点 1.仲裁与调解的异同 2.仲裁与诉讼的异同 3.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1.仲裁与调解的异同 仲裁与调解都是有第三者介入的民间解决纠纷的方法。但仲裁的力度比调解大,能够比较彻底地解决纠纷。区别有: (1)调解的进行,自始至终必须得到双方的同意,而仲裁只要双方当事人合意达成了仲裁协议,即使后来一方当事人不愿意,他方仍可依仲裁协议提起仲裁程序,仲裁庭所作的裁决也无需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2)调解人主要起疏通、说服、劝解和协商的作用,而仲裁员则主要起裁判的作用。 (3)仲裁得到了国家权力的支持,即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在调解的情况下,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也是可以反悔的,法院不能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2.仲裁与诉讼的异同 民商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和司法诉讼的处理决定都是由第三者独立自主做出的,并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区别有: (1)法院具有法定的强制管辖权,而仲裁机构受理双方当事人争议根据的是仲裁协议。 (2)法官是国家任命的,而仲裁员由当事人指定的。 (3)受案范围均由法律规定,法院可处理范围内的一切争议,而仲裁机构只能处理由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事项。 与诉讼相比,仲裁的当事人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外,仲裁员均是专家。仲裁的不公开审理,还有利于保护商业秘密。仲裁采取一局终审制度,也是一种缓和的纠纷解决方式。 3.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1)广泛的国际性 (2)高度的自治性 (3)执行的强制性 (4)很强的权威性 广泛的国际性是有效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基础,高度意思自治性是有效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优势,执行的强制性是有效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保证,仲裁裁决的权威性是正确处理国际商事纠纷的前提。 (1)广泛的国际性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几乎所有的常设仲裁机构都聘用了许多不同国家的专业人员作仲裁员,许多国际仲裁案件是由不同国籍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来进行审理;二是由于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参加了1958年《纽约公约》,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便有了可靠基础,使仲裁裁决比较容易地在国外得到承认与执行。 (2)高度的自治性 ①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构或仲裁的组织形式。 ②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地点。尽管常设仲裁机构一般都在其机构所在地进行仲裁活动,但双方当事人选择了仲裁机构,并不一定就是选择了仲裁机构所在地作为仲裁地点。 ③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审理案件的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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