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报告生培养管理办法.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报告生培养管理办法.doc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报告生培养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中南大研字[2007]1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管理,提高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研办(1998)1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办(2000)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 本办法是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准则,其它相关培养制度和管理办法不得与本办法冲突。 第二章 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式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 1.硕士生培养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2.硕士生的培养主要通过课程学习、实践与创新培养、学位论文等环节进行;重在建构完善的知识结构体系,增强硕士生的创新意识,培养硕士生的科研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 3.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我校实际,培养“创新型、融通性、开放式”人才。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勤奋学习,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写作论文摘要。 健康的身心。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 1.研究生培养方式应灵活多样,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 2.注重因材施教鼓励和发挥硕士生本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严格进行考核,建立筛选制度,确保硕士生的培养质量。 4.培养工作应坚持课程学习、实践与创新培养、学位论文撰写三者并重的方式。既要使研究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又要使研究生掌握进行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基本方法与技能,具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三章 个人培养计划 第六条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检验和监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对研究生进行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查的基本材料。 第七条 研究生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前,应首先熟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仔细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研究方向、课程学习和课外学习的内容、科研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的要求、学位论文要求等内容。 第八条 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过程中,导师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的确定,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学与学术实践、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第九条 个人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就应认真遵照执行,原则上不予更改,第一学期已经开设的课程一律不得更改培养计划一般应在入学后个月内在导师和指导下制订完毕,一式份,导师存培养计划 学分制与课程学习 第十一条 课程学习是硕士研究生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知识的主要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修满不少于培养方案课程最低学分数。2.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指定选修课: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色、研究方向自行开设,总学分应控制在24分以内。每门的开设以一个学期为宜,一般不超过两学期注意增大课外学习的强度。 3.任意选修课:为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鼓励研究生修读跨学科专业的任意选修课。研究生应在全校任意选修课中选修不少于2门课程、4学分。 4.各类课程具体安排如下表: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备注 全校公共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4 第1学期 全校研究生必须共同修读24 第1—4学期 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色自行开设,总学分24学分 研究方向课程 指定选修 课 任意选修课程 ≥4 40/门 第3—4学期 由学生自行选修,学分纳入毕业审查。 第十三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总学分要求≥36学分(不含实践与创新学分),且必须满足分类学分的要求,合格后方能进入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第十四条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 硕士生在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应根据个人培养计划进行系统的课外学习;由指导教师进行适时的指导和检查。 第十六条 选课 在校硕士研究生均实行计算机选课制。研究生必须按本专业全程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按照选课手册的要求选课,选择本专业课程。 学生在选课前,应认真阅读本专业全程培养方案,熟悉本专业的全程教学计划;并结合研究生部下发的《选课手册》确定下学期应修读的课程(包括课程号、课程名、学分、课程性质等)。 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校园网上选课。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选课,则无法取得该学期该课程学习和考核的资格。 选课要求:①对有严格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在修读完先修课

文档评论(0)

phltaotao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