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狱内地下航线现象的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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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狱内地下航线现象的思考

对狱内地下航线现象的思考 内容摘要:“地下航线”是各监狱的常见病与多发病,它的存在极大地破坏了监管改造秩序、危及了监管安全,笔者以一名一线民警的视角,分析“地下航线”的活动方式、产生原因、危害性,并结合实际提出防范对策。 关键词:地下航线 违禁品 外协人员 特岗犯 罪犯正常的消费是通过监狱相关部门批准,并按照一定的要求和程序在指定场所购买日用品、食品和学习用品的行为。而“地下航线”则是与之相对的,所谓“地下航线”是指罪犯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各类物品(一般以购买香烟、酒类、熟食等违禁品,其中以香烟居多,近年来还扩大到手机、毒品、刀具等)的违纪行为。“地下航线”是各监狱的常见病和高发病,它的存在极大破坏了监管改造秩序、危及了监管安全,是困扰监狱工作多年的“毒瘤”。 思考一、“地下航线”的常见方式 罪犯+家属式。通常是指罪犯家属在会见过程中乘监听民警不备私传物品,或在寄给罪犯邮件的隐蔽部分(如鞋底、皮带的夹层、洗发水内等)夹带异物的行为。这是“地下航线”中最为简单的方式。虽然夹传物品的体积较小,却往往都是现金、刀具、毒品等危险性较大的违禁品。 罪犯+家属+中介式。由于“罪犯+家属”式所带物品的数量和品质和次数都极为有限,一旦涉及到体积较大的物品,依靠自身很难达到目的,于是他们便借助“中介”。由罪犯家属将物品交给“中介”,再有“中介”将物品私下交给罪犯。而充当“中介”的一般是能与罪犯接触的外来人员(厂方师傅、驾驶员)、监狱职工和极少数素质不高的监狱民警。“中介”参与“地下航线”的目的是碍于人情或牟取不正当利益。这种方式需要建立在双方具有不正当关心并且相互信赖的基础上,否则就会出现“黑吃黑”的现象。 (罪犯+家属)+(罪犯+中介)式。事实上,绝大多数家属和罪犯对“中介”是持有怀疑态度的,但为了源源不断地得到想要的物品,又必须依赖“中介”。为了达到“两全其美”的目的,集上述两种方式的优势于一体。他们先想方设法地将现金弄到狱内,再不失时机地与“中介”进行交易,这是目前狱内罪犯普遍的方式。 思考二、产生“地下航线”的二个基本问题的探究 (一)罪犯搞“地下航线”的目的?目的一:排遣孤独压抑的心理需求。笔者在对数百名罪犯释前谈话时,绝大数罪犯都认为在狱内适度吸烟可以让自己轻松一点、时间过的快一点;目的二:满足虚荣心。实际工作我们还发现少数罪犯在社会上并不抽烟,可到了狱内还要千方百计地通过地下航线搞香烟,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在狱内拥有违禁品是“能力大”、“路子粗”的表现形式,用以证明自己是“有能耐的”、“不好欺负的”;目的三:拉帮结伙、搞不正当交易。部分特岗犯善于运用违禁品来调动操作工的劳动积极性,还有一部分罪犯用违禁品来搞定管理犯、统计犯。 (二)“中介”参与的原因?近年来监狱为防范违禁品,规范了罪犯的邮包、会见送物的管理,目前没有“中介”参与的地下航线已基本消除,可为什么有人甘冒风险,充当“中介”呢?原因有三:原因一:利益的驱动。马克思说过,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会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他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上绞刑架的危险。①当前,一包价值5元的香烟带到狱内可以轻松地换取50元、一百元,有没有人甘当中介便可想而知。原因二:工作的需要。当前,由于民警直接管理不到位,不少特岗犯手中握有一定的“质量权”、“出货期限权”,如果外协人员不配合,其份类的工作就会“早晚要出事”。原因三:感情的需求。外协人员在监狱工作期间,一般来说很少能融入到民警生活中来,同样会面对“交际圈子小”、“内心孤独”等问题,由于长期与罪犯朝夕相处,也难免会日久生情,加上大多数外协人员素质本身也不高,很容易把罪犯当朋友。比如:2003年某监狱一名外协人员多次赠送罪犯合计价值达800多元的违禁品就是一个有力的明证。 思考三、“地下航线”屡禁不止原因 民警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误区一:少数民警认为“地下航线”是罪犯用自己的钱物购买物品的行为,对监狱各项工作影响不大,“地下航线”存在这么多年,监狱不也蛮好?还有极少数民警认为罪犯作为一类特殊的群体,如果能有一定量的违禁品既可以调节罪犯情绪,又能促进狱内生产,可谓百利而无一害。2002年,笔者在分监区工作期间,发现一名管理犯多次利用搞“地下航线”得到的香烟来作为奖品,以此调动其工段操作工的积极性。我向分监区长反映后,分监区长竟“语重心长”地说:“你懂什么?杜绝了违禁品,你怎么调动犯人的劳动积极性?刚参加改造工作,还得多学着点!”误区二:少数民警认为只有有罪犯存在便有“地下航线”,“地下航线”只可能控制不可能杜绝。笔者一名同事曾说过,“就连白公馆、渣滓洞那么戒备森严的监狱,地下党不一样在里面传字条、印刷报纸?”。 狱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盲区。盲区一:执行制度不严。当前监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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