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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PDF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拉夏贝尔”、 “发行人”或
“公司”)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1 号])(以下
简称 “《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4]1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
协发[2016]7 号)(以下简称 “《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
则》(中证协发[2016]7 号) (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 号) (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
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 2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
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
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有重大变
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 年9 月 13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2017 年9 月13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
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
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
1
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
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
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
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 年9 月15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 年9 月15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 “十、中止发行的安排”。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 个月内累计出现3 次中签
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7、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
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
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
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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