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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余与餐厨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标准
附件? 厨余与餐厨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标准.doc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城镇及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指导区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确保厨余和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质量,以及标准化、规范化,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特开展2009—2010年度厨余和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推荐使用名录资格遴选工作,为搞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厨余和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技术条件。本标准按照GB/T1.1-2000的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和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邢汝明、吴文伟、邓俊、刘竞。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解释
厨余和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厨余和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以下简称处理设备)的型号命名、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2009—2010年度厨余和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推荐使用名录资格遴选工作,设备处理能力为0.05吨/日~2吨/日的厨余和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系列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8381 饲料中黄曲霉素B1的测定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3078 饲料卫生标准GB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GB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
GB13081 饲料中汞的测定
GB13082 饲料中镉的测定
GB13083 饲料中氟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GB13084 饲料中氰化物的测定
GB13085 饲料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GB13086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测定
GB13087 饲料中异硫氰酸脂的测定
GB13089 饲料中唑烷硫酮的测定
GB13090 饲料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GB13091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测方法
GB13092 饲料中霉菌总数的测定
GB13093 饲料中细菌总数的测定
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DB11/T170-2002 生活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3 型号命名
设备型号命名应符合DB11/T170-2002的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处理设备机械、电器部分设计合理,制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1.2 处理设备应具有自动运行功能。
4.1.3 处理设备外壳和内胆必须使用防腐材料制作。
4.1.4 处理设备使用寿命不得低于10年。
4.1.5 处理设备应有运行情况显示屏,可显示胆内温度、工作时间、各种运行参数等。
4.1.6 处理设备投料口和出料口位置、大小合理,易于投料和出料。
4.1.7 处理设备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的凹痕、划痕及毛刺、尖锐棱角等。
4.2性能参数
4.2.1 处理设备应在24小时之内分解全部厨余或餐厨垃圾(易分解部分)。
4.2.2 处理设备实际处理能力不低于额定值的120%。
4.2.3 能耗指标合理。
4.2.4 固体排放物作为肥料时减量率不低于90%,减量率定义与计算方法符合DB11/T170-2002规定。
4.2.5 处理设备搅拌、加热、通风、电器等系统工作正常。
4.2.6 处理设备的加热系统必须有超温保护。
4.2.7投料盖与出料门密封可靠,投料盖开启方便、支撑装置可靠。
4.2.8 处理设备各运动部件应运转灵活。
4.2.9 投料盖开启时电路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 排放与噪音要求
4.3.1 固体排放物
4.3.1.1 固体排放物应回收利用。
4.3.1.2 固体排放物用于肥料使用时应符合DB11/T170-2002的规定。
4.3.1.3 固体排放物用于饲料使用时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
4.3.2 气体排放物
4.3.2.1 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氮氧化物应符合GB3095的规定。
4.3.2.2 氨、硫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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