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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才奖评选表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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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才奖评选表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弘扬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充分激发全区各类人才在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纵深推进“两个格局转变”战略中的主观能动性和自主创新活力。仁和区拟对全区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各行业优秀人才进行一次评选表彰。结合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攀枝花仁和区人才奖”评选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人才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区人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评选原则
本次人才奖评选表彰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社会公认,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科学的人才观,激励创新,注重人才开发实绩,注重示范带头作用发挥的原则。
三、奖项设置:本次评选表彰设集体奖1项,个人奖6项。
(一)集体奖: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才工作先进单位5个。
(二)个人奖:
攀枝花市仁和区优秀党政人才5名;
攀枝花市仁和区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5名;
攀枝花市仁和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0名
攀枝花市仁和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10名;
攀枝花市仁和区优秀技能人才3名;
攀枝花市仁和区优秀社会工作人才3名。
四、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范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条件:
1、人才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有健全完善的组织领导机制,“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有力。能结合本单位事业发展目标,定期研究制定本单位的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并与职工教育、科技研发等规划相互衔接;人才工作制度健全,形成体系。有切合实际、富有特色的人才激励机制,绝大多数人才能够感受到激励作用。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人才工作者队伍,内部人才资源开发工作部门之间联系、沟通和协调渠道畅通,推进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考核,人才政策落地率和人才规划执行率高。
2、做到人才资源优先积累。有健全完善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能够结合实际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和智力引进工作,有创新性的人才培养、引进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有科学合理的人才配置使用机制,知人善任,唯才是举,有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的创新创业创优致富平台。人才资源总量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人才队伍结构与事业发展需要相匹配。
3、做到人才投入优先保证。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并随经济增长逐年提高。职工职业教育培训经费达到当年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3%以上。
4、做到人才环境优先营造。单位内部创新文化氛围浓厚,形成和谐融洽的人际环境、民主活泼的学术环境和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人文环境。制定并落实服务管理措施。建立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制度,积极为人才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人才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人才典型事迹宣传,注重营造“四个尊重”的环境。
5、人才工作效益突出。近2年在培养、引进、稳定、使用、激励及保障服务等人才开发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人才作用发挥明显。
(二)优秀党政人才
评选范围:区属党政干部(含公务员、参公管理干部、在管理岗位的事业干部)。
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能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2、思想解放,敢于开拓,善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办事效率高,在工作岗位上业绩显著,得到干部群众公认。
4、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表现突出。
5、廉洁奉公,干净干事,严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6、年度考核近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或在五年内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以及作出过突出贡献。
(三)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评选范围:凡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攀枝花市工商局仁和分局登记注册,包括中央、省属、市、县区级工业及其他行业企业)及集团企业下属子公司中担任2年以上主要经营管理者,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条件:
1、依法经营,注重企业科学发展,有较强的节能降耗和安全环保意识,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在企业改革、管理、文化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推广、新工艺运用等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方面有重要的理论或实践成果,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对推进所在企业的发展成效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对推进仁和“两个格局转变”贡献突出。
2、运用现代化的手段加强企业管理,其管理成果得到同行业公认,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好,连续两年实现盈利,对本级财政有一定贡献。
3、符合《攀枝花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标准,对我区农民增收和特色农业发展示范作用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近两年所在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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