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法律逻辑学讲义.doc

  1. 1、本文档共3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律逻辑学讲义

法律逻辑学讲义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一、思维、语言与逻辑 (一)逻辑一词的由来及其语义诠释 英文中的Logic一词,系古希腊文(逻各斯)经拉丁文“Logos”演绎而来的音译,原意是思想、理性、言词、规律等。 19世纪末,严复在翻译英国著名逻辑学家J.S.MILL(弥尔)的“A Logical System:Ratiocinative and inductive”(1843年,《逻辑体系:归纳与演绎》)严复译为《穆勒名学》时,首次将英语中“Logic”音译为“逻辑”,后经章士钊等人的推崇,“逻辑”一词在国内流行。 此前,中国本土并无“逻辑”这一术语,曾先后用“名理探”(李之藻)、“名学”(严复)、“辩学”(王国维)、“论理学”(梁启超)、“理则学”(孙中山)等术语来指西方所说的“Logic”。 在现代汉语中是多义词 1、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如:生活的逻辑 2、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贬义)如:强盗的逻辑 3、思维的规则、规律。如:写文章要讲究逻辑。 4、逻辑学(一门关于思维的学问)。如:普及逻辑知识,提高逻辑修养。 (二)什么是思维 思维是思维主体运用符号系统、遵循相应的程序,对思维客体的反映及其结果。 思维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不但有它反映的对象(即思维对象,它决定思维的具体内容),也有它反映的方式(即反映客观对象的方式。如:概念、判断、推理)。 (三)思维与语言 语言是思维的形式载体。(物质外壳) 思维是语言的实质内容。(内在题材) 思维借助的语言可分为自然语言与人工语言(表意符号)。 综上,思维是人脑借助于语言、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对事物及其属性作出抽象的、概括的和间接的反映。 (四)逻辑学的来龙去脉 1、逻辑学的起源(三大发源地) (1)古希腊Aristotle(亚里士多德 384——322BC)的古典演绎逻辑。 “逻辑学之父” 《工具论》 (2)古代印度的因明学说 在古梵文中,因:推理、论证;明:学说 (3)古代中国战国先秦时期的名辩学说。 名家、法家、儒家、墨家(《墨经》)等 2、逻辑学的发展与走向 (1)F.Bacon(培根 1561——1626)以及J.S.Mill(弥尔 1806——1877)古典归纳逻辑学说 培根《新工具》;弥尔《逻辑体系》 (2)G.Leibnitz(莱布尼兹 1646——1716)开辟了数理逻辑(现代逻辑)的道路 (3)I.Kant(康德 1724——1804)和G.Hegel(黑格尔 1770——1831)等人首倡辩证逻辑研究 走向:结合不同的学科领域,形成逻辑学分支学科。如:法律逻辑、语言逻辑等 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逻辑学侧重研究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和规则 (一)思维形式与思维形式的结构 1、思维形式:思维反映对象的方式。对抽象思维而言,即概念、判断、推理。 2、思维形式的结构(也称之为思维的逻辑形式)即思维形式(概念、判断、推理)本身各部分间的连接方式。 (二)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 1、逻辑常项:某一思维形式中固定不变的部分,它决定着思维的逻辑性质和逻辑特征。 2、逻辑变项:某一思维形式中具体内容不同而可替换的部分。 例如:1、所有金属都是导电体。 S P 2、所有哺乳动物都是用肺呼吸。 S P 若用S、P分别代替命题中的两个概念,它们相同的连接方式是“所有S都是P”。其中用符号表示的可以代入具体内容的可变部分叫逻辑变项,如S、P,在相同的逻辑形式中都存在的不变部分叫逻辑常项。如:所有------都是------ 这两个命题的共同逻辑形式是: 所有S都是P。 三、逻辑学的性质 (一)工具性 人类思维、认识和表达都要借助逻辑。逻辑是人类论证和表达的工具,也是认识的工具。 (二)普效性 逻辑学所提供的知识普遍适用于各门科学领域,只是在某些特定领域,如法学领域,还不够用而已。 (三)全人类性 本身无民族性、阶级性。它所总结的关于思维正确性的要求,对任何人一视同仁。 第二节 法律逻辑学的特点与作用 一、法律逻辑学的特点 (一)法律逻辑学:是法律适用的逻辑,它是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将一般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过程中,论证判决之所以正当或不正当的一种技术。“供法学家、特别是法官完成其任务之用的一些工具、方法论工具或智力手段。”

文档评论(0)

pangzilva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