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场所卫生基本知识培训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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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浴场所卫生基本知识培训ppt

足浴场所卫生知识培训 桐庐县卫生监督所 邓 斌 2012年3月2日 法律法规 《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艾滋病防治条例》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 《杭州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 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于2011年2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节选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适用的对象:七大类28项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新增足浴。 浙卫发[2011]108号关于公布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范围的通知 浙卫发[2011]202号关于印发足浴场所卫生规范(试行)的通知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节选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节选 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八条 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节选 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必威体育官网网址的责任。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节选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节选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 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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