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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婴医院)制度汇编
第一章 医疗管理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
(二)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医院设置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例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 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其它医院领导干部应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程。
3.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4.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5.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三)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1.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理。
2.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四)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1.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2.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五)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六)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评价评估。
(七)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机制。
(八)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要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逐步用《临床路径》规范对患者诊疗行为。
(九)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十)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基础上,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二、医疗事故预防及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疗事故预防措施
1.各级医护人员要加强医德修养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特别是查对制度。
2.临床科室必须加强对危、重、急、难、高龄、术后医疗的管理,认真查房,及时处理医嘱。对于手术病人应术前讨论,执行重大手术审批制度。
3.门诊和急诊工作坚持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必须严格遵循临床病员处理规定,妥善处理危重、急诊、复合伤及疑难病员,不允许科室之间相互推诿。若因此造成后果必将严肃查处。
4.积极提倡和组织医护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练好基本功;遇危急病人不致于手忙脚乱;加强急救药品管理,抢救药品应放在固定位置,便于应用。
5.医技科室必须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尤其是危急病人的检查,应快、准,为临床提供优质服务,赢得抢救时间。切勿麻痹大意,造成导向错误。
6.各行政职能科室、后勤部门要做好为第一线服务工作。护理部要负责做好各项医疗抢救任务的调度和协调工作。遇有矛盾,分管院长要及时解决,各部门立即执行。
(二)医疗事故管理制度
1.科室发生医疗事故以后,应立即报告院长,由院长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并会同护理部、科主任马上查清经过、保存有关的物证、病案。未经批准,不得接受任何人“采访”或借阅病历,更不允许复印。
2.发生医疗事故的当事人应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如实书面报告。若患者已死亡,科室及时组织讨论。讨论结果及其它情况书面报告院长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组织人员对医患双方反映的问题作全面的调查分析,书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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