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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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操作规程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章 担保申请与受理 第四章 项目初审 第五章 项目的详细评审 第六章 担保项目的决策 第七章 担保收费 第八章 保证措施 第九章 基本风险度评估 第十章 担保合同的签订 第十一章 担保项目的管理 第十二章 项目的延期 第十三章 项目的撤保 第十四章 担保项目的终止 第十五章 债务的追偿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担保行为,提高担保业务工作质量,根据《襄城县鑫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公司担保业务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 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 担保业务程序: 1、担保申请 2、担保初审 3、详细评审 4、担保审批 5、签订合同 6、抵压登记 7、收取保费 8、发放货款 9、正式担保 10、跟踪管理 11、担保终结 第三章 担保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 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襄城县鑫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企业申保书》,同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1、营业执照(副本)* 2、验资报告* 3、当期(季、月)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验资证明的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4、贷款证* 5、资信证明* 6、企业《章程》* 7、法人代表证明(委托)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 8、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9、企业或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10、反担保有关资料(附后) 注: 1、带*号材料除复印件外,应同时提供原件备验 2、带#号材料至少应提供其中一种 3、所提供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委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有效期半年 第五条 担保受理条件: 1、累计担保额不超过我公司净资产的10%; 2、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70%;注:有效净资产指扣除存货及应收帐款中的呆坏账,待摊费用,本公司无法确认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 3、该企业有效净资产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4、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65%。 第六条 担保部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受理,包括核实有关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担保部在初步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正式受理、编号、登记、装订。 第四章 项目初审 第七条 项目初审由担保部负责,实行项目经理A、B角制度,对项目及项目承担企业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价。项目初审必须由A、B角共同进行,以A角为主;B角的责任是协助A角,当A、B意见分歧时,B角必须在初审报告书上出具自己的意见。 第八条 项目初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及后续产品的技术分析 4、企业财务状况 5、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 6、企业资金及还款来源 7、安全保证措施 8、基本风险度评估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0、结论 第九条 初审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出具虚假资料、重大经济决策失误、违法乱纪问题或者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等影响到初审工作继续进行时,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处理表》上写出初审终止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归档。若因企业要求暂缓处理或不能提供某些重要资料等,以致影响初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可在《项目处理表》中出具暂缓处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主管领导批准,可予以暂缓处理。 第十条 初审工作从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超过上述时间的,项目经理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原因并在处理表中记载。 第五章 项目的详细评审 第十一条 担保项目的详细评审包括机构审核、会议评审和专家评议。机构审核和会议评审的范围为所有担保项目。 第十二条 担保部初审合格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将该项目所有资料连同初审报告交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在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机构审核意见。 第十三条 机构审核参加人员: 1、有风险管理部指定专人审核; 2、必要时请原项目经理A、B角参加。 第十四条 机构审核重点是对担保部提供的资料加以审核,主要内容包括: 1、对项目承担企业的报审资料重点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审核; 2、按照公司的“企业风险度评估办法”对企业的风险度测评结果加以审核; 3、对反担保抵押措施提出意见; 4、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齐全性、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核; 5、对项目承担企业及项目的还款记录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 管理部将提出的意见填写在项目处理表的机构审核栏内,连同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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