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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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讲座

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学习汇报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未来十年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确立了我国未来十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蓝图。 2008年5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2010年11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发布实施。这是国务院在新时期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推进政府建设和反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一、依 法 行 政 的 涵 义 二、依 法 行 政 的 基 本 要 求 三、推进依法行政的途径和措施 一、依法行政的法学涵义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政府职能,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和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制度。 1、“依法行政”之“法” 法律:小概念意义上的法律,特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凡是法律保留的事项,如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不得以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形式规定。  法规  规章 “依法行政”所依之“法”,不包括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俗称的“红头文件”,或作出的各种指示、决定、命令等。    2、“依法行政”之“依” “依法行政”之“依”,不仅依据法律规定获得职权职责,还要依照法定的范围、条件、标准、幅度、内容和程序来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等。 法律优先原则。 法制统一原则。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公开性原则。 3、“依法行政”之“行政” 所谓公共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国家法定职能,对国家行政事务进行的组织、管理活动。 依法“行政”是有限度的行政,因为法治政府是有限政府。 依法“行政”既包括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也包括履行行政职责的活动。 依法“行政”,不仅包括行政执法活动等具体行政行为,而且包括行政权力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 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 诚实守信 权责统一 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没有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的决定。 包括主体、内容、条件、形式、期限、结果等各方面都要合法。 【案例】2004年4月20日,湖南省南县法院要对一件民事案件完成执行任务,因被执行人朱明在广东东莞,但具体地点不详,案件无法执行。 法院决定:到省移动公司县分公司,欲查询其儿子的手机通话记录,以确定被执行人在东莞的电话,并最终锁定被执行人的所在地。 移动公司县分公司根据《电信条例》规定,拒绝协助调查。 1.《电信条例》第66条规定: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内容进行检查。 法院认为:《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电信条例》只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不得与《民事诉讼法》相抵触。如有抵触以法律为准。 法院最终裁定: 对移动公司罚款3万元,责令协助调查。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为: (1)通信秘密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限制该项权利,仅限于宪法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形。 (2)移动用户的通话详单记载了大量的个人隐私和秘密,属于宪法保护的通信秘密范畴。 因此,法院调查取证不能违反宪法的规定。 2.《宪法》第40条规定: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结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文: “同意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 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合法行政主体 第一,职权行政主体 行政职权随行政组织的成立而自然形成,无须其他组织授予的管理主体 中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 职权行政主体的特征 行政职权自然形成 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第二,授权行政主体 被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职权活动并承担责任的社会组织。 被授权主体必须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事业单位、社会固体等社会组织。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动物防疫法》第八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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